最后,漢森就成為了替罪羊。
格里芬知道,自己就是下一個,然后再輪到上面一層管理人員,就這樣一層一層地往上剝削。
作為金融和法學雙重學位出身的格里芬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這就是華爾街的生存法則,所以每個人都在竭盡全力地往上爬,試圖“上岸”,只有這樣,在危機來臨時,生存幾率才更大一些。
社會規則是社會規則,可是所謂的“自然法則”真正落在自己肩膀之上的時候,那種殘酷與冰冷還是令人喘不過氣來。
格里芬還是不夠冷血也不夠殘忍,他總覺得自己的雙手沾著漢森的鮮血。
“漢森,你的女兒是不是就要滿三個月了?”格里芬記得這件事,因為他送了一份滿月禮給漢森。
“哈,不,就要滿五個月了。”漢森眼底流露出笑意,“正是活潑好動的時候,再也躺不住也睡不住了,總是撲騰地掙扎著。”
“……”格里芬靜靜地注視著漢森,然后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呼,我曾經以為自己天生就應該屬于華爾街,但現在看來,我始終都不曾真正了解自己。”
漢森不明所以。
格里芬卻只是留下一句“先不要搭乘電梯,等我一下”,然后就轉身離開了。
在整個辦公室的注視之下,格里芬大步大步地沖進了直屬上司的辦公室,掀翻了他的桌子,漫天飛舞的紙片和震耳欲聾的聲響讓所有視線都投射了過去。
身后傳來對方暴跳如雷的咒罵,格里芬徑直走向自己的桌子,只拿了鑰匙、錢包和手機,拎著外套,對著滿室目瞪口呆的表情展露一個大大的笑容,“抱歉,各位,你們就繼續帶著自己的面具假裝過著人上人卻根本不是人的生活吧。我準備到街上去當流浪漢了。”
滿地狼藉、滿眼荒唐。
格里芬徑直來到漢森身邊,真心實意地笑了起來,“謝謝等待,我們現在可以下樓了。”
然后,格里芬就和呆若木雞的漢森一起走進電梯,離開了一地雞毛的辦公室。
離開辦公大樓,護送著漢森坐上黃色出租車,揮手道別,然后格里芬就這樣站在華爾街的十字路口,注視著眼前川流不息的繁忙與喧鬧,明明噪聲不斷,卻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孤獨和落寞,眼神里不由流露出些許茫然:
那么,接下來應該怎么辦呢?
“嗡嗡。”
“嗡嗡。”
就在此時,口袋里的手機嗡嗡震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