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廢話不多說,下面,讓我們一步步地拼出事情的全貌。
首先,需要拎出來單說的是,在那些女尸體內,法醫檢測出了大量的迷藥殘留,跟別墅里陳放的一罐迷藥成分相同,疑為同款。
這種迷藥很烈,若大量攝入,甚至可以讓你陷入長達一個月的深度昏迷。
更嚴重的,還會導致死亡。
車庫里,已經有一具女尸被確認為“迷藥致死”,但其余的都不是。
好了大家,閉上眼睛,如果你們想的話。
想象一下,張鷹成功完成了復仇計劃的開端——綁架丑女。
又在綠地公園以“怕被警察追蹤”為由,換了一輛車。
這很巧妙,因為不管丑女宴是不是真的,“怕被追蹤”這一點都始終成立。
那些女人當然沒有多想,配合張鷹在綠地公園搗鼓了一圈,又乘坐事先準備好的藍色面包車,頂著夜色,前往華年麗水城——
她們以為的聚會場所,其實是所有人的墳墓。
后來的情節,警官們是這么想的:張鷹并不打算在別墅里折磨她們,會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相比之下,車庫,可謂是一個完美的作案環境。
車子停穩后,趁大家都沒有下車,他突然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罐迷藥,開始于車廂內噴灑。
錢大旭在死去張鷹的臉部看到了氧氣罩,蔫蔫地半掛著……
張鷹的心里明白,只要就地昏迷所有丑女,便可以為所欲為。
“先把她們綁起來,再慢慢動手”之類的。
人算不如天算,他沒有考慮到的是,迷藥從攝入到發作,再快也需要幾秒鐘的時間。
正是那短短的幾秒鐘,丑女們用盡最后一絲力氣,在意識到威脅的情況下,紛紛上前阻止張鷹。
在一番你死我活的撕打中,張鷹被狠狠地擰斷脖子,就這么死了。
當然,張鷹斷氣沒多久,因為迷藥的緣故,九個女人也先后昏倒在車廂里。
“你可以算算。”
錢大旭說,“那是24天前發生的事情,而我們直到14天前,才給那九起失蹤并了案,也就是說,從綁架發生,到我們開始鎖定張鷹,調查他的三處房產,相隔了10天的時間。”
“10天。”我像是一個聽課的學生那樣,專心地復述著。
“是的,事發第10天,我們的警員被要求搜查與別墅相關的每一處,便例行公事地打開了這間車庫的升降門,卻什么也沒有發現。”
“這其實很好解釋一迷藥的藥效很大,一周半過去了,那些女人卻還是昏死狀態,沒有恢復意識,而張鷹早就率先死去了。”
“那輛面包車的車膜很厚,檢查車庫的又是一個新人,他沒能料到車里面會有什么,就沿著車外繞了幾圈,上報了毫無發現,關門離去。”
我消化了一會,感覺不可思議,卻又是那么的合理。
好一個“時間戲法”,誰能想得到呢?
那位警員,資歷尚淺,在面包車周圍游蕩了好久,就是沒想著打開車門,看看里面的光景。
我開始不由自主地腦補起來:在那間車庫里,地獄之于人間,僅有薄薄一層鐵皮之隔……
藍色的鐵皮,順便補充。
重現繼續:經過法醫反復的推敲和認證,那些女人大概是在9天前紛紛蘇醒的,昏迷了整整15天。
換句話說,在警方造訪車庫之后,又隔了5天5夜才醒。
醒來后,她們的身體應該仍是虛脫的。
“車窗可以敲碎,車庫門卻無法從里向外打開,她們知道自己被困住了。”
錢大旭的語氣里沒有任何感**彩,“因為饑餓,脫水,恐懼,和迷藥帶來的神志不清,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在找不出逃生的方法,黔驢技窮之后,那些人開始互相殘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