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余和祝君富驚了一下,“怎么了?!”
“把剛才那個片段再播放一次!”
投影儀上顯示的,正是阿泰從橋上跳下前的畫面。
“停!將畫面定格,放大。”
在畫面中所拍攝的一直是阿泰的背影,并且他穿著套頭的風衣,看不清長相。
“這……這……”
靈月桂指了指畫中風衣背面的一行大LOGO,“這衣服是BOSS的啊!”
“BOSS有什么問題嗎?!”
“你們兩個直男不懂。你再把阿泰死的時候,穿的那雙鞋給我看看。”
翻看那雙鞋的資料,是一雙勾勾鞋。
“不搭!”靈月桂叫了句。
她解釋說:“這個阿泰是個搞音樂的吧,二十出頭的人,穿著應該是比較潮才是!”
“況且他的經濟條件不是太好,BOSS這個品牌的衣服少說要幾千元了,還有勾勾鞋,這一看就是跑步用的,還有這牛仔褲,褲腿那么長,現在年輕人都喜歡像我一樣的。”
她指了指自己的褲腿,“穿露出腳踝的褲子,這才叫潮!”
鮑余和祝君富你看我我看你,這二人年過三十,對于服飾和品牌確實沒有什么追求。
不過說到BOSS,確實是個大牌,鮑余記得好像看到過,有個人也是穿這衣服的。
而后靈月桂得出一個結論——
這身打扮,屬于中年人的品味,一來顯得自己事業有成,二來顯得自己休閑有活力。
女人對于服飾總有著天生的敏感。
“你在想什么?”鮑余轉頭問祝君富,他覺得他想到的事情祝君富也應該想到了。
“在想一個人。”
“這個人應該也是穿41碼鞋。”
“不過,這有點不太可能吧,怎么會有人這么做?”
“我也不明白,或者他是怎么做到的。”
祝君富一笑,“不用知道為什么,他會主動告訴我們。”
鮑余點了點頭,“對,差點把那個東西忘了。”
他們端起咖啡碰了一杯。
一旁的靈月桂聽得快瘋了,“你們到底在說什么啊?!”
第二日,林瑞被叫到了警局的審訊室內。
他家中的賭品已經被沒收了,并且很快將送至社區戒賭所。
“警官,找我來有什么事嗎?我知道的都說了。”他吸了吸鼻子,身子在發抖,是賭癮又上來了。
“沒什么,聊聊天嘛。”
鮑余開始扯些有的沒的,比如“你這衣服挺好看的,是什么牌子,BOSS?”“公司最近怎么樣?”等等之類。
“對了,十月二十一號凌晨的兩三點這段時間,你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