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電話之后,靈月桂就去了藥店。
畢竟這是她的初中老師,她當初還在張孝海家補習了一個月,跟師母和張一冉都有交集。
現在師母和女兒通通離去,就剩老師一個人,這點事兒,靈月桂肯定會幫。
買過藥后,由于是下班高峰,路上攔不到車,靈月桂看了看表,很著急。
此時一輛紅色的跑車,停在她的面前,車窗搖下,是李圓圓,問道:“去哪?我送你?”
沒時間了,靈月桂說道:“好!帶我去一趟荊溪。”
晚上十點。
一輛“紅色跑車”開到張孝海家門前不遠處。
而后張孝海從車里“獨自”走了出來,回到家開門進屋。
他家的外頭停著另一輛車,車上有一個便衣警察,拿著對講機呼叫:“報告!張孝海出現,目標出現。”
而后張孝海家的燈亮了一下,門又開了,張孝海背著一個黑色的包,急匆匆地出門了。
這次他沒有開那輛紅色跑車,而是走路,這條去目的地的路,大概要走三十分鐘。
他一路走著,一路緊緊抓著書包的背帶。
書包里有一個定時炸彈,他打算帶著這個炸彈去余燕家。
余燕剛剛生了一個兒子,還和老公婆婆住在一起,這個炸彈威力很大,應該可以把他們一家都炸死。
究竟是因為什么,讓他有了如此的恨?
因為這一家人,怎么都不肯放過他的女兒張一冉。
案件要從2014年說起。
張一冉在殺死了余祥慶后,整個人崩潰了。
她很害怕,很后悔,在看守所里,等待法庭宣判的日子里,她哭著抓著張孝海的手。
“爸爸!爸爸,你說,我為什么會變成這樣?我好難過,我好后悔,我想活著。”
張孝海不能讓女兒有事。
他把房子賣了,用了幾乎所有積蓄,請了最好的律師,而后抓住案件的幾個矛盾點,讓張一冉給了“假口供”。
也不能稱之為假口供,就是有些地方說得模糊且不清楚,并且強調她在作案時,可能吃了什么藥,有點不清醒。
而后張一冉在庭上表示非常的后悔,聲淚俱下。
一審判決:張一冉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這也就意味著是無期徒刑,張一冉保住了一條命。
原本事情到這里,就應該結束了。
然而余順發一家人不甘心。
他們的兒子死了,慘死的,被拋尸湖中還被挖了眼睛,這樣殘忍的行徑,怎么可能只是無期徒刑!
他們不服,抗議上訴!
不能上訴!不能冒險,張孝海賭不起。
他跑去求了余順發一家,給他們跪下了。
張孝海說:“我求求你們,放我女兒一條生路可以不可以,別上訴好嗎?”
余燕也在場,一邊哭一邊指著張孝海罵:“我跟你講,這事情絕對沒完!我的弟弟死了,張一冉必須也要死,一命償一命。”
余順發一家人用了各種方法,他們也把錢砸了,請了最好的律師,找了新聞報社的記者,并且在社會上持續高度曝光這件事。
這件事太有話題性了,引發全城熱議。
有人說張一冉挺可憐的,一個小姑娘家一定是受了什么剌激。
也有人說張一冉真殘忍,這么殘忍的人就該死。
法庭最終開庭,重新審理這個案件,經過兩年多的審理,最終的終審結果改為:死刑,立刻執行。
從女兒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起,張孝海對整個社會就絕望了。
一年之后,他的老婆因病去世,從此他在這個世界,活成了唯一的孤獨。
而真正讓他產生報復的想法,就是在聽說余燕生了小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