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通過雙規審查的干部中有十幾個被提拔任用。
后來大家都知道了,業務費屬于合理開支,哪怕打白條子都不會被定性為貪污受賄。
這筆錢其實就是縣里默許給經營者、管理者增加的收入,誰還人心不足,別怪法律無情!
二月底,“自強廣告公司”沙紅兵和借用來的周東錦帶著三四個機修工、電工終于完成了一個廣告燈箱的制作。
于是乎,黃瀚請來了錢國棟、陳義華和臺商孔老板。
孔老板見識果然不同,他看到黃瀚設計的廣告燈箱知道這種燈箱將要安裝在西大街后,眼睛立馬亮了。
得知商業步行街上將要安裝七十二個,立刻詢問買斷一年的廣告一個燈箱需要多少錢。
這東西成本算足了不到四百塊,安裝到位應該是五百塊錢。
縣里根本不懂這玩意兒,能夠收到一個廣告位二百塊一年的租金已經覺得很意外,根本沒有討價還價就跟黃瀚簽下十五年的合同。
第一年,直接成本加上運營費用一千塊錢足夠了,第二年有個五百塊錢就差不多。
黃瀚隨口報價道:“一年租金兩千塊錢童叟無欺,孔老板你感興趣嗎?”
“感興趣,當然感興趣,只不過我們‘陽光’電飯煲的廣告內容得讓我滿意才行!”
“這個我能夠保證,況且你不滿意也不可能付錢啊!”
“我知道你爸爸的‘全力企業’、媽咪的‘華美風’也需要做燈箱廣告,你不可能全部讓我拿下商業步行街的廣告位,給我三分之一可以嗎?”
西大街成為商業步行街后前前后后一共上了四次中央電視臺的節目,在蘇南省電視臺的節目中出現的次數已經超過十幾次。
如今這條大街算得上寸土寸金,已經不是尋找商戶,而是商戶尋找有沒有轉租的商鋪。
每天的人流量沒有十萬也肯定超過八萬,而且有許多南來北往的廠商和批發商,當然,干倒買倒賣生意的個體戶更加多。
拿下二十四個燈箱廣告,一年的花費四萬八千塊,孔老板認為物有所值,甚至于都沒討價還價。
錢國棟和陳義華都是實干型的領導干部,一眼就能看得出這種廣告燈箱的工本費有個幾百塊錢頂天了。
見孔老板當場表態愿意以兩千塊錢的單價認購一百個,而且不是買下,實際上僅僅是租一年。
他倆有點蒙圈了,在想:孔老板會不會反悔啊!應該不會,但是可以斷定,一年時間到了,覺得做了冤大頭的孔老板,肯定再也不肯做傻帽兒了。
誰知孔老板再次開口時,簡直是顛覆了他倆的三觀。
“黃瀚,我不還價定下二十四個廣告燈箱,就以你的這個樣品為標準,但是我有條件。”
果然,錢國棟和陳義華對視一眼笑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他們認為孔老板應該是有什么大事想請黃瀚幫忙,故而主動伸頭挨宰,權當做給黃瀚送禮。
黃瀚道:“對呀!就應該談條件,我們新成立的‘自強廣告公司’會根據我們談妥的條件簽訂合同呢!”
“我的要求很簡單,租期五年雙方不得反悔,違者賠償對方合同金額的三倍。”
“哎呦喂!”錢國棟一個趔趄差一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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