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旅游業不屬于‘維持生存權的必須’,不旅游是不會死的,不買奢侈品也是不會死的。這也是為了奢侈品造假貨賣假貨是犯罪、旅游業搞零團費將來也會非法的根源依據。
只要不是生存的必須,人就不能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權。人格尊嚴權是低于生存權、但高于其他普通民事行為可交易的權利的,不是為了生存必須就不能賣。
如果有人為了賺錢,開辟了讓我們華人出賣人格尊嚴的交易渠道,那就是在傷害全體國民的國際形象,是在拉低華人在世界上的平均尊嚴。作為一個抬升華夏民族在全世界尊嚴的奢侈業大亨,我不能坐視不理,這種事情見到了必誅之。”
換言之,比如你后世遇到了拼夕夕那種補貼,顧鯤會不會斬盡殺絕?那還是不會的。
因為不管怎么說,用便宜貨不是罪,買便宜貨也不是罪。拼夕夕雖然也有“補貼”的原罪,但仔細分析其推送技術還是有一些科技含量的,補貼雖然做到了快速擴張,但長期來看它賣的很多東西本身就是價低質次、確實能賣到這么便宜,這是華夏制造的真實成本優勢。
對于用不起昂貴的東西的人,顧鯤是很同情、也希望他們一直能用到便宜的東西、在金錢有限的情況下提升生活質量。
還是那句話,顧鯤能不能原諒便宜貨,是看它能不能“永遠那么便宜”,你做得到永遠那么便宜,法律上就不是不正當競爭了。
你無法“永遠”那么便宜、只是為了擠死競爭對手排除競爭而在一段時間內那么便宜,那就是法所不容的事情了,沒什么好多說的。
不能因為后世嗶嗶打車丑團拼團沒死,或者是他們用連橫合縱的手段暫時穩住了圈內其他玩家、實現了資本泡沫的利益分贓,就說他們的行為是自始正當的,那就是毫無節操的成王敗寇史觀,沒有是非之心了。
這一世有了顧鯤替天行道,程陸柳王將來一個都別想善終。
更何況這五宗補貼原罪里面,網絡旅游公司的原罪是最重的,因為他們賣的東西不是生存必需品,不是不賣人格尊嚴交易就會死的東西——出門打車不要錢,好歹還有點剛需屬性(雖然也不算剛需,因為打車貴了還可以用公共交通,所以打車還是多少有點裝逼屬性的),但旅游絕對是沒有生存剛需屬性的。
顧鯤不能坐視那種人為華人開辟一條為非剛需而出賣人格尊嚴的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