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華夏,黃牛就是要被打擊的,我認為這是一種人文關懷,這是表達了‘春運火車票這么便宜,是國家給人民的一種福利,要對貧寒、需求迫切的人傾斜’,這樣有錢沒時間的人也無法用錢買別人的時間,你要么親自排隊,要么你既然時間那么尊貴又不想排隊,那就去坐飛機。”
顧鯤說到這兒,稍微停頓了一下,好讓馬風消化這里面的一些人文關懷。
馬風果然原先沒想過這個問題,稍一琢磨仍然有些不明白:“可是,這個跟你說的旅游低價團有什么關系?這里面也不存在‘不允許交易排隊時間’這種操作吧?”
馬風對剛才顧鯤話的理解,只理解到了“顧鯤不支持在解決基本生存需求時,時間值錢的人花錢買別人的排隊時間和辛苦、精力”。
顧鯤搖了搖頭,給雙方都倒了一杯伏特加:“你太拘泥于形式了,也可以說是你對旅游行業不夠了解,所以還沒看透零團費團的本質。
我知道,就算我嚴抓強迫購物行為、打擊那種‘不買滿多少錢就不許離開店’的強買強賣,低團費團依然會維持得下去,而我相信,用不了幾年,這種行徑在貴國的法律里也會被禁止。
這是為什么呢?你可以去那些零團費團的購物現場臥底暗訪一下,或者問問經歷過這種團的人。他們誘導購物的本質,其實是靠‘梯度侮辱值交易’來實現的。
比如,你同一個團里,可能有的人出手闊綽、額外加錢升級所住的酒店標準、買東西的時候也豪爽。那么地接導游可能就會對這些客人額外禮遇、團餐的時候甚至自掏腰包給這些花錢爽快的客人加菜、請他們吃當地真正高端的美食,甚至是從團餐預算里暗暗克扣一部分,專門給貴客加餐……這些其實還都沒什么,算是合法合理的范圍內的。
但更進一步的呢?只要零低團費存在,對不買東西的人的言語侮辱肯定是免不了的,不管是冷嘲熱諷還是直接辱罵,總歸要用盡一切辦法讓花錢爽快的人感受到賓至如歸和高人一等。這就跟未來可能會出現的某種免費網游的模式一樣——
花錢的人出錢,捧個錢場,沒花錢的人出人,捧個人場。沒花錢的人靠被花了錢的人對比侮辱、尋找優越感,來讓花錢的人更加樂于花錢裝逼、彌合掉沒花錢的那部分人白蹭旅游的成本。
具體到網游里就是免費玩家為人民幣玩家提供被殺資源,通過被人民幣玩家殺得跟孫子一樣來讓人民幣玩家爽。具體到低價團里,就是通過導游的對購物者的卑躬屈膝恭維和對白蹭者的辱罵,來實現這種尊嚴值的交易。
所以,問題就又回到了最本質的層面:法律允許允許人商業化交易、出售自己的人格尊嚴?民法上來看,顯然人格尊嚴不在民事行為的交易標的范圍內。
從刑法來看,最多也就是‘侮辱罪’屬于自訴罪,不告不理,但這也只是承認了人可以放棄追究對自己的侮辱,不代表侮辱可以交易。而事實上,我們連‘出賣自己排隊’這種程度的黃牛卑微都不允許,何況是出賣人格尊嚴呢。
所以,我覺得一個人出賣尊嚴是有底限的,這個底限就是如果他只是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這些最底限的活下去的必要需求而事急從權,我是很憐憫他們的。乞丐為了活下去而乞討,這是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