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
夜幕昏暗的路燈下,林修遠仿若游蕩在街頭的孤魂野鬼,拖著已經發黑的血衣回到一片狼藉的店中。
店門口,幾個警員正在撤去隔離的黃帶。地上那用粉筆畫著人形的血跡還未洗去,門口,到處灑落著玻璃碎屑與已經破爛的店鋪招牌。而另外幾個身著便衣的警員正在他的店中隨意翻動著店內那些稀奇古怪的雕塑與被稱之為古玩的東西。
案件已經結束。
他的弟弟林修志在救護車到達之前便已經死去,之后警察開始管理現場,就像電視中所看到那樣,拉起黃帶隔離,采集子彈與血跡樣本,而一個類似于探長的白人警員把林修遠拽進了警車帶回警局做筆錄。不過僅僅是林修遠被帶到警局后十多分鐘,一個年僅十五歲的黑人少年便拿著兩把手槍跑來自首,聲稱自己就是殺死林修志的槍手。
之后,所有的一切都變的簡單了。警察驗證了子彈,確認殺死林修志的手槍就是黑人少年中的那兩把手槍,而手槍上確實有黑人少年的指紋。至于作案動機,據黑人少年聲稱,他曾受過那個被林修志修理的黑人大佬的恩惠,在聽說黑人大佬被打后,他義氣用事,自作主張的跑來為大佬出頭所以槍殺了林修志。一切的起因,被定性為幫派仇殺,少年由于不滿16歲,將被送去少管所,而林修遠在得到了幾句口頭安慰后便被打發出了警察局。
就這樣結束了……
在從警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林修遠無法相信一切居然就這么結束了。他很清楚的知道,那個前來自首的少年只不過是替罪羊而已,而且他非常確信,他所知道的東西警方一樣很清楚。可是,死的僅僅是個唐人街上無足輕重的華人,還是個不安分的有大量案底的華人。對于這樣的案件,警方只需要一個說得過去的結果而已,現在罪犯抓到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也勉強能夠連得起來,于是結案成了理所應當的事。
林修遠可以想象,那個黑人少年只需要在少管所待上幾個月,他的大佬就會派人來保釋他,然后或許他就可以真正加入那些幫派,成為其中的一員,揣著手槍游蕩在街頭。
生命是如此脆弱,僅僅是轉身的剎那,生命便已逝去。
他永遠的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就像曾經他無力挽救自己的父親,只能眼睜睜看著父親心跳停止而捂臉痛哭。至于他的母親,甚至連見最后一面的機會都沒有便在某個無人問津的夜晚悄悄離世。
短短兩年的時間,他失去了自己所有的親人。這讓他感覺自己就像是被命運拋棄的棄兒,他無助的站在路燈下,看著他與弟弟曾經共同生活過的家,眼淚如冰涼的血液自臉頰滑落。
店中,那幾個正在翻動店內器物的警員明顯看到了他,或許是覺得自己在別人的家中隨意的開箱倒柜有些難為情,又或許是覺得這個鋪子里實在是沒什么值錢的東西,再或者,被林修遠這幅慘兮兮的樣子盯著實在有些滲得慌。他們避開林修遠的眼睛上車離去,只留他一個人在夜色中孤零零的站著。
“今后……我得一個人活著了嗎?我又能夠活多久呢……”
帶著這樣的自嘲,林修遠邁動沉重的腳步,推門走入店中。
玻璃碎屑在腳底咯咯作響,門口被打碎的招牌燈箱在打開電源后爆出火花。店內,燈光忽明忽暗,陰森可怖。
林修遠垂著頭,恍若失去了渾身力氣般跌跌撞撞的走進洗手間。打開水龍頭,林修遠把整個頭埋入水中,直到快要窒息才猛的直起腰。
斑斑銹跡的鏡中,他雙目通紅、面色蒼白的沒有一絲血色。
又是這樣,又是這張臉!
看著鏡中的自己,他不禁想到了兩年前。那時的自己也和現在一樣,無助、迷茫,恍若失去了靈魂。而現在,在自己自我逃避了兩年后,一切又發生了,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發生,而自己依然沒辦法起到任何的作用,依然救不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