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職、停課接受審查的那段日子,蘇畫一遍又一遍地掰著手指頭計算著。
求歌的,二十六個。
求琴的,剛剛好十個。
要是再算上上官梅蘭,總共加一起,也不過是三十七個。
五十個,才不過是開除公職。
三十七個。
最多最嚴重……
或許也就是開除公職吧。
斷不會有被殺頭的危險。
于是,這個胖子,這條咸魚,繼續胡吃海塞。
于是,他身上那些肉,就繼續有恃無恐地瘋長。
因為再不用勞心勞力,這肉長得,也就更加自由散漫。
半年過去,終于還是沒有人實名舉證。
也更沒有人肯露面出庭。
然而,這件事已經天下皆知。
學院是一定要給公眾一個交代的。
調查組終于找到了缺口。
蘇畫做的那些吉他,所用的大部分珍貴材料,都取之于吉他制作與研究中心的制作車間。
蘇畫爭辯說,那都是些邊角廢料。
即使自己不用,也都會被當成垃圾給扔掉了……
然而。
問題是。
很多東西,可以扔掉。
很多東西,扔掉了沒事。
放在那沒人知道,沒人管,沒人問,都沒事。
放在那腐爛,直至還原成泥土,更沒事。
但一旦你拿了,你用了,那就是個事兒。
蘇畫預料的不錯。
終于沒有被殺頭。
終于,他也被開除公職了。
當然,他比前輩還多了兩項。
還被開除了學籍。
還被罰款,罰了個里里外外精光光。
雖然他心里還有不服。
畢竟自己還沒到五十個。
總該處理得輕一點吧……
想想而已。
罷了。
……
臨搬出學院前,蘇畫狠了狠心,把自己心愛的那把吉他賣了。
得銀十二萬五。
在狗窩里,他冥思苦想了三四天。
第五天頭上,蘇畫開始清理出租房里自己的東西。
第六天早上,蘇畫就上路了。
他要有吃飯的營生。
十二萬五,充其量夠他吃個一年兩年,最多不會超過三年。
然而,之后呢?
無論是公家還是私家的飯碗,是沒有人再敢給他端了。
只能自謀生路。
除了做琴做吉他做樂器,他也不會干別的。
寫歌?
別扯了……
除非哪個小白菜,跟他再戀愛一次,然后再被他拱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