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猶豫了一下道:“回少爺,我已經去過了,只是到的時候,那四人皆已服毒身亡。”
吳爭這時突然反應過來,這四個他X娘的才是死士,如此看來,果然是朱媺娖所為。
可宋安接下去的話,讓吳爭迅速改變了想法。
宋安道:“我復審那四名兇徒時,其中有一人透露,他與指使他行刺軍官是同鄉,當日令命前,曾經接受過賞賜,是兩塊重十兩的塊銀。據他交待,上面有朝廷監制字樣。”
銀塊?吳爭皺眉起來。
當時所流通的銀兩,幾乎都是碎銀,因為物價便宜,一兩銀子可以支付**成的貨品。
所以,幾乎十兩以上的銀塊,只要用來顯擺和收藏,或者用銀剪子剪碎了,才能使用。
而且,也不是后世影視劇所演,動不動就拿出一個五十兩元寶來,這個時代真要拿出來一個閃亮的元寶,那就是藝術品了。
真正的元寶,或許只存在于祭祀和陪葬所用。
整個紹興府,普通人家根本不會存放十兩銀塊。
這樣的銀塊,只有兩個地方常見,一是錢莊存儲,二是朝廷或者官府倉庫。
而兇徒交待有官府字樣,那就只能說明,這銀塊來自官府。
紹興府沒有別的官府,各縣也沒有冶煉銀子的工坊。
只有朝廷戶部有專設衙門。
吳爭厲聲問道:“朝廷監制銀塊,皆有編號,那兇徒可有招供編號?”
宋安答道:“那兇徒只是普通近衛士兵,從來沒有擁有過這么大塊的銀兩,加上一直待在山寨中,銀塊也傳不出去給家中使用。所以,按他的招供,我搜到了兩塊銀塊。”
說著從身邊士兵手中接過一個小包裹,打開遞到吳爭面前。
吳爭掃了一眼,“那還不去戶部勘查憑據?”
宋安道:“我去過了。戶部記載,這銀塊去向正是朝廷月例,供給監國殿下的那部分銀兩。”
吳爭心中郁悶,轉來轉去,疑點依舊回到了朱媺娖身上。
而這時,宋安道:“少爺,照道理如果是殿下指使近衛軍官買兇殺人,何必使用帶有這么明顯記號的銀兩呢?如果她不怕暴露,又何必如此遮掩?”
這話雖然不盡然,得不到吳爭認可,但確實是個疑點。
畢竟朱媺娖是君,自己是臣。
真要動手,朱媺娖完全可以用命令的方式,只要她想,朝中不乏人從命。
何必使用這種齷齪的刺殺手段。
就算用計謀,也可以再官面堂皇一些。
可這銀塊和兇徒的指證、身份,說明了這事肯定出于監國府。
吳爭皺眉問道:“你究竟想要說什么?”
宋安道:“我的意思是,這事未必是監國殿下指使的。”
“依據呢?”
“少爺試想,這銀塊和兇徒確實出于監國府中。可殿下身為監國,需要買兇殺人嗎?放個官升個職,哪樣不比買兇殺人來得合適?”
吳爭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