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爭想了想道:“坐下說……我聽聞嘉興府前些日子出了樁血案,玄著兄主刑法,想必應該知道?”
張煌言挑挑眉頭道:“是有這么回事。當時王爺在軍校練兵,此案也罪證確鑿,犯人也供認不諱,所以,與熊、張二位大人商議之后,下官便同意了當地縣衙判斬立決,文書已經發往嘉興府……怎么,是蔣全義來找王爺說情了?”
吳爭點點頭道:“他是剛來找過我,不過我也沒只聽他一面之詞……這樣,既然三位都是知情者,那正好,就請玄著兄將案情當面重新疏理一遍,看看是否有錯漏或者可疑之處。玄著兄別誤會,我不是在質疑你,只是,黃駝子確實是戰功赫赫的老兵,萬一要是有錯,恐怕冷了將士之心啊。”
熊汝霖、張國維都不反對。
張煌言也同意,于是就將他看到的秀水縣公文,當著其余一人的面,大致復述了一遍。
講完之后,張煌言道:“如今恰逢亂世,人心本就不穩,如此窮兇極惡之徒,當殺一儆百,以安民心,斷不可姑息。”
吳爭沉默著看向熊汝霖、張國維二人。
熊汝霖道:“雖說下官是文臣出峰,可畢竟也帶過兵,驕兵悍將肆意妄為,確實不能縱容,所謂劍有雙鋒,可傷人亦會傷己,還請王爺三思,不要被蔣全義一面之詞所蒙蔽。”
張國維想了想道:“下官也覺得二位大人言之有理。兇徒雖說是軍功在身,可此案性質太過惡劣,如果有功就可視律法于無物,那天下就會更亂。所以下官以為,亂世當用重典,寧枉不縱,方可安人心!”
吳爭訝然地看著三人,笑問道:“三位是事先商量好來的吧,怎么口徑都一樣呢?”
張煌言正色道:“俠以武犯禁,此風不可長。若天下人人都挾私報復,那朝廷的存在還有何意義?屬下知道王爺愛護將士,人犯也確實有功于朝廷,但功是功,過是過,豈能混淆?”
吳爭輕嘆道:“這道理本王也懂……可法不外乎人情,諸位也都說了,人犯是個功臣,這要是沒犯事,這次賞賜之后,想必也將升為把總軍職,那就是諸公同僚了。況且此案原因說起來,也算事出有因、其情可憫……這樣,如何判罰我不干涉,好歹留他一條命,也好讓本王對那些為國征戰的將士有個交待,諸公以為如何?”
這確實是吳爭能想到最好的方法了,其實對于吳爭這個來自后世的穿越者來說,心里更贊同三人的觀點,法不容情嘛。
可事實上,人真遇見了這種事,首先顧忌到的,還是人情。
吳爭心里也惱火,原本象這種浴血奮戰的幸存士兵,該樹為典型,以激勵轄下民眾才是。
可偏偏遇到這么檔子事,讓吳爭很窩火。
吳爭原以為,自己好聲軟語地和三人商量,怎么著,于公于私,這三人也該賣自己一個面子才是,畢竟自己也沒有要為黃駝子脫罪,僅僅是想留他一命。
不想,最先向自己開火的竟是張煌言。
張煌言懟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將士為國浴血奮戰,確實功在當下,可這也是他們的義務。王爺麾下數萬大軍,若人只要立下戰功,就可胡作非為,這天下豈不更亂?屬下掌六府刑罰,其意只有二字,公平!”
吳爭有些下不來臺,嗤聲道:“法律也是人訂的,我還真沒聽說過,有幾個皇子與庶民同罪。是,黃駝子確實該殺,可我也聽說了,他先是報官,殺人后自首,從這看出,他殺人并非蓄意以久,是因為家中慘遭變故所致。玄著兄啊,如果是太平盛世也就罷了,可眼下是亂世,急待鞏固軍心,象這種堅貞反清之士,該攏絡以激勵將士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