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爭說的是事實,因為就算是幾百年后,法律依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因為人一生下來,就面對著不公,譬如有人一生下來看到的是無影燈,有人卻第一眼看到的是漏雨的房梁,譬如有人生下來就貌美如花,有人卻如同無鹽,譬如有人生下就強壯,有人殘缺……然后這種不公,會隨著時間不斷地擴大,直到最后死去。
張煌言搖搖頭道:“就算王爺說得是對的,但有法總比沒法好!”
吳爭點頭道:“當然!但我和你討論的不是有法總比沒法好,而是在討論今日的法是不是該沒有一絲周旋余地地去執行。法律不外乎人情,既然是人訂的法,自然不可能是絕對正確的,其中必有疏漏。譬如說,亂世當要重典,同樣一樁違法之事,為何亂世和治世,刑罰會有不同?對人犯公平嗎?亂世肯定不是人犯造成的,為何要讓他來承擔責任?法,公平嗎?”
張煌言又愣住了,他的觀念已經被吳爭一炮轟得粉碎。
吳爭心里一笑,面上卻異常嚴肅地道:“相對公平的法律,應該由最大多數人制訂,如此才能真正保證最大多數人的利益。這道理,你應該想得通吧?”
張煌言點點頭。
吳爭微笑道:“可眼下我們做不到,制訂、修改律法,需要花費太長的時間,所以我們延續了明律,可延續明律,不代表著我們必須一絲不變地去執行。”
張煌言突然意識到了一件事,“王爺的意思是,黃駝子的定罪,該有最大多數人來決定?”
吳爭滿意地點點頭道:“對!既然你我對黃駝子的定罪有異義,那就不妨讓六府百姓來定他的罪。這樣就算是錯判、誤判,也沒有人敢來指責你我,法不責眾嘛!這對黃駝子顯然也相對公平。”
張煌言之前被吳爭轟碎的觀念,在吳爭這話之下,又漸漸合攏起來,但他自己也意識到,這合攏起來的觀念,已經與之前的不同了。
因為吳爭很好地闡述了一個全新的理念,那就是讓最大多數的人來制訂法律,而不是讓最高位的人來制訂法律。
張煌言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敢問王爺,如果由最大多數人制訂的法律,可能讓皇帝遵行嗎?”
吳爭一愣,遲疑了很久,才干咳一聲道:“今日探討的是對于黃駝子的定罪,你所問的事……咳,且等日后再作探討。”
張煌言道:“既然王爺不想繼續辯論,那我不勉強。對于黃駝子的判決,按王爺說的由六府百姓決定……但問題是,如此多的百姓,怎么行事?又如何保證公平?”
吳爭還真想了想,然后道:“以大將軍府名義,將黃駝子滅門案的簡報發往各府、縣、鄉、村進行張貼,十日后再由當地里正按戶籍去各家按手印,只在殺與不殺兩個選項中做選擇,最后匯總上來。”
張煌言點點頭道:“六府之地不大,此策可行。”
吳爭道:“為了公平,各級官府須做到不表態、不宣傳,只是個看客。”
張煌言問道:“王爺似乎對百姓的態度很自信?”
“當然。”吳爭自信地說道,“因為百姓知道,誰才是真正有利于他們的,他們在遭受異族欺凌時,誰在守護他們。與黃駝子殺人相比,異族的屠戮才是更恐怖的,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百姓自然會做些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