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的情況,越來越亂。
好在劉家例外,兩個月期滿,連續三天,銀號沒有找上門來,劉元父子還松了口氣,心想錢莊不兌付利息,看來銀號也會順著延期了。
可不想,第四天,應天府一隊衙役上門緝捕了劉元他爹,說是銀號狀告劉家欠債不還,一紙將劉家告上了官府,要衙門判處劉家罰金,并按契約上所寫,交割抵押物。
劉元父子莫名其妙地被抓到了應天府衙。
在對質時,銀號拿出契約,白紙黑字,不容質疑。
劉元父子取出錢莊存單,提出由錢莊兌付本息,用于還銀號欠款。
于是應天府尹袁爾梅會來錢莊一位主事。
錢莊主事遞交了當初與劉元他爹簽下的存銀契約,指著上面一條道,錢莊確實有劉家存銀,也拖欠了劉家數月利息,但按契約上規定,一年存銀到期,在一個月內若沒有前往支取,視為延期一年。
所以,劉家本金還須再過十個月才能兌付本金,但可以當場兌付所欠的數月利息。
這不是開玩笑嗎?
數月利息能抵得過借銀號的七百兩?
這時劉家父子才明白過來,陳仲奎帶著銀號宋姓管事主動上門來簽延期契約,為得就是拖延時間至一個月外。
錢莊主事當場總會了數月利息之后,施施然離去。
而這銀子甚至沒過劉家父子之手,就被銀號取走,抵了一部分欠款。
但問題是還欠的六百多兩怎么辦?
如果是往日,沒有戶部錢莊高息吸儲之時,經劉家在京城數代的信譽,借幾百兩銀子還是可以的,但現在,家家缺錢,找誰借?
沒辦法,劉元他爹只好提出賣抵押物來還銀子。
應天府尹袁爾梅倒也講些情面,給了劉家三天寬限時間,自行找人出售抵押物,但交割必須到府衙進行,以保證銀號的利益。
劉家父子無奈之下,只好回家開始找人賣田地,原想著當初是三折抵押的,二十畝良田按市價至少可以賣個千銀吧?此時哪怕七折賣出,也夠還銀號銀子了。
可三天下來,連一個問津的人都沒有。
這時的京城里,全是賣地的,沒有人收,就連往常豪富人家,一聽賣地,直接就關門。
這真叫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
三天轉眼過去,銀號拿著契約,直接去衙門。
這下應天府尹袁爾梅連招呼都沒有,直接就判決了,當場交割了,重新發放房契、地契,一轉眼,劉家祖宅都是別人的,連個容身之所都沒有了。
劉元聞訊跑到府衙擊鼓鳴冤,被轟了出來,若不是他身上還有個秀才功名,怕是得挨揍。
回到家,其實已經不再是家,劉元是驚駭了。
他這去府衙的這一會,他爹懸了梁,他娘投了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