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全義的這種想法,從戰術上而言,其實沒有錯,打敵人一個下馬威,震懾住它,然后談判,就可以獅子大開口,予取予求了。
可蔣全義終究是不明白,這種做法,是要建立在,實力絕對可以碾壓對方的基礎上,否則,你想停的時候,敵人不肯停,怎么辦?
實力稍高于對方,亦或者理論上可以勝過對方,都不代表著碾壓對方。
這就象后世“A國”打越南,實力相關夠懸殊了,可結果呢,打成十幾年的僵持消耗戰,最后不得不灰溜溜的撤兵。
何況,就目前的實力而言,清廷的綜合實力是強于義興朝和吳爭大將軍府的,這不容置疑。
僅僅的局部軍事實力勝出,不代表著綜合實力。
譬如軍力,吳爭麾下攏共二十萬人,還要駐守三面十幾府。可清廷呢,不算八旗和漢八旗,單就吳三桂和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三順王的降軍,就有四、五十萬大軍,更有江北各地降清明軍,不下百萬之數。
而財政賦稅,那更是吳爭大將軍府的四倍之多。大將軍府去年的歲入才一千三百多萬兩,而清廷去年卻有近六千萬兩之巨。
所以,蔣全義的想法,從戰術上來說是正確的,可從戰略上來講,就是錯誤的。
因為,他根本沒有辦法做到,真正的掌握戰場主動權。
簡單地說,就是打痛了敵人,敵人的反擊,蔣全義是承受不住的。
……。
蔣全義最讓吳爭生氣的是,他其實并非是讓傳令兵稟報的,半夜時分才率軍出發。
而是傍晚埋鍋造飯,讓將士們吃了一頓好的、飽的之后,隨即揮師北上。
也就是說,比他派傳令兵稟報的時間,足足提早了三個時辰。
三個時辰,按普通人的速度,一個時辰也就走二十里左右,可北伐軍的行軍速度,是經過步兵操典嚴格規定的,普通行軍一個時辰是二十六里,急行軍需要達到三十里以上。
一個時辰三十里,幾乎是慢跑的速度了。
而且不是僅僅一個時辰,操典中規定,一次長途奔襲訓練是四個時辰,也就是說,得百里以上。
而蔣全義本身就有著不被吳爭阻攔的小心思,怎么可能是令泰州衛慢悠悠地行軍呢?
其實在吳爭得到稟報時,蔣全義率部已經過時堡,逼近寶應了。
吳爭派人傳令,讓蔣全義“攻擊即止”,那就是個笑話。
因為這命令傳到寶應時,蔣全義已經率部攻下了寶應,正趁勝攻打大河衛。
明朝設置衛所,普通府大都是數府一衛。
只有軍事重鎮、要隘,才一府一衛。
譬如太倉設鎮海衛,松江設金山衛,嘉興設海寧衛諸如此類的。
可淮安府卻有三衛,不說邳州那一衛,就說淮安府治所山陽,一城就設有兩衛——淮安衛和大河衛。
這是因為淮安府不僅是漕運中樞、交通要津、治河中心,更是鹽業集散地和關榷重地。
淮安府與他府不同之處更在于淮安府這兩衛,都屬朝廷中軍都督府直轄,和一般衛指揮司不同,品級相對要高一階,同時兩衛除防衛、屯田外,還擔負著漕運任務。
淮安府兩衛,不但有各自獨立的造船廠、軍械局、教場及衛學等設施,還擁有六百石以上漕船近四百艘,這運力足以將一支數萬人的軍隊,一次性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