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她的郡君爵位已經是超擢了,按明律,郡主之婦方可封郡君,而郡主那得王爺之女,皇子之女,公主之女,亦或者重臣、將軍之女,由天子破例分封。
譬如,吳爭的女兒,在一出生之時,就被朝廷封為郡君。
而夏惠吉受封時,夏完淳還沒晉為衛國公,這便是超擢。
當然,象吳爭、李定國異姓都能受封親王,而且是原本連皇子都不能個個得到的吳王、晉王爵位,這亂世之中,也已經沒了什么祖制可言了。
說夏惠吉是官迷,那是因為郡君爵位是正四品,這相當于一個上府正堂。
也就是說,就算真讓她做了“婦女主任”,品銜也不可能到達如此高的地步,那么,她不是官迷兒,又不什么?
吳爭下意識地端茶送客,大事已了,他已經不想再糾纏下去了。
在吳爭看來,按夏家書香門第,這個最簡單的道理,夏惠吉自然清楚,那么接下來,夏惠吉就該行禮告退才是。
可惜,這女子也是個異類。
夏惠吉裝傻充愣,低頭端茶,學吳爭,輕輕一啜。
得,吳爭只好主動問了,“時辰已晚……郡君若無它事,不妨請便……。”
“我要嫁給你。”夏惠吉平靜地說出這句,讓吳爭驚愕,甚至以為自己聽錯了的話。
而事主卻面色如常,似乎她只是說了一句理所當然、且最平常的老實話。
就象“我餓了”、“我要吃飯”一般地從容。
“什……什么?”吳爭反而變得口吃起來。
“我要嫁給你!”夏惠吉重復了一遍,卻依舊從容。
吳爭有種難言的郁悶,這叫什么事?
難道這時代的女子,比后世的小姐姐們更大膽嗎?
今天才認識,第二面就求婚了?
這讓吳爭異常地尷尬起來,難道這不該含蓄些、矜持些,讓男人主動些的嗎?
當然,吳爭從未有過將夏完淳從至友變成小舅子的意思,也不是嫌棄夏惠吉是夏家庶女。
吳爭只是尷尬于夏惠吉做了原本該男人做的事,讓吳爭有些汗顏,不,如同被人搶了心愛的玩具一般。
“你……你瘋了嗎?!”
聽聽,聽聽,這就是二十二歲的男人,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一個小自己六歲女孩當面求婚時的第一反應。
“我沒有瘋!”夏惠吉仰起她那張甜膩的娃娃面,帶著一抹淡紅,眼神堅定地回答道,“只有成為殿下的女人,我才能真正引領江南織女們爭取本該屬于她們的幸福,也只有成為殿下的女人,殿下的承諾才能不被遺忘,更只有成為殿下的女人,江南百萬織女,才能理所當然地為殿下盡忠……這是利害,請殿下明鑒。”
瘋子!
什么空谷三隱?
一家的瘋子!
你想要利害,卻拿我的婚姻做擋箭牌?
百萬織女的效忠?
我給了她們賺取高額薪酬的機會,效忠難道還需要你這么個小丫頭作中間人?
太放肆了!太不給人臺階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