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部、御部、大理寺抽取精通律法的官吏,聯合成立修法司,對現行律法進行完善,并制訂與各族關系的法典。”
楊侗自然不是萬事皆通的妖孽,他的長處是多了千多年的見識,知道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可以為麾下文武提供一個大方向,至于怎么做,則是群策群力的一一完善。
“圣上,請為新法賜名。”魏征道。
其實大隋的律法體系現在相當完善,在《國法》以下有:
關于國家、邊境安全的《大隋國安法》
關于國家領土主權、定位與懲治賣國賊、弘揚民族氣節的《鋤奸法》;
關于嚴懲克扣軍餉、欺壓士兵、抓捕逃兵現象和擁軍戴屬、戰后撫恤、復員再就業的《軍法》;
關于官員設置、任免、職能及懲治貪官枉法的《職制法》
關于飼養牲畜、庫藏管理,保護公有資財不受侵犯的《國家財產安全法》
關于戶籍、婚姻、家庭等民事《民法》;
關于土地、賦稅的《資源法》;
關于育人為本、維系師德的《教育法》;
關于治安的《治安法》
關于商業的《商法》……
共計十五部相當完善的子法法典!這些都是楊侗等人這些年來努力的成果。
“名字就叫《民族關系法》。”說到這里,楊侗笑著說道:“可以邀請有威望有見識,為人開明的各族代表參與制訂這部《民族關系法》,這類人知道自己民族的風俗習慣,在他們的協助下,一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圣上深謀遠慮,微臣佩服。有各族代表參與,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就變得一目了然了起來,在制訂的時候,可以敞開交談、敞開制訂,省去很多麻煩。”
楊恭仁由衷的感嘆道,自追隨楊侗至今,楊恭仁最佩服的不是楊侗打仗水平,也不是高強的武力,而是楊侗對許多事物的獨到見解,這些見解看似離經叛道,但仔細的究其根源,卻始終不離大道、人道,很多問題都一針見血的直指人心。就拿這個《民族關系法》來說,這本是朝廷的事情,可楊侗卻要一些民間人士參與進來,如果按照楊侗的要求邀請各族代表來了,不僅速度變快,還很實用,在執行時能夠少去不必要的麻煩和沖突。
楊恭仁真的很好奇,楊侗怎會有是之多的奇思妙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