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愛的爸爸媽媽,老師說人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封書信叫做遺書,所以當你們看到這份遺書的時候女兒應該已經是離開了這個世界了。
原諒女兒的自私,以后不能再陪伴爸媽,不能完成十歲生日時候許下的愿望,等以后長大了,帶爸媽去京城爬長城。
我知道我們家沒有其他同學那么有錢,爸媽供錢我讀書很辛苦,每天早上女兒起來的時候爸媽都已經起床離開家了,我記得放假的時候有一天我在店里跟著媽媽賣包子,一天下來總共賺了四百三十二塊錢。
所以每一次媽媽給我的零花錢我都存起來,后來學校要交錢買輔導資料的時候我都沒有向媽媽要錢,因為我知道我們家的錢賺的很辛苦,別的同學夏天喝著汽水和牛奶,我用零錢買了一個塑料杯,每天從家里裝一瓶水帶到學校去。
只有碰到有體育課的時候,一瓶水實在是不夠我喝,我才會去學校的小賣部買水喝。
三萬塊錢,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想到咱們家賠了三萬塊,我就想到爸爸和媽媽頭上的白頭發。
爸爸、媽媽,女兒錯了,我對不起你們。
你們打我、罵我都是對的,但是我真的沒有撞倒老奶奶,真的沒有……
還記得小時候老師給我講雷鋒的故事,記得小學的時候撿到五塊錢交給老師的時候,老師獎勵了我一朵大紅花,我拿回家給爸爸看,爸爸笑著摸了摸我的頭說:咱家女兒是好樣的。
做了好事老師會表揚我,爸爸會驕傲的抱著我,但是為什么這一次就不一樣了?
為什么那老奶奶會說是我撞倒的?
女兒想不明白,但是我知道我讓咱們家少了很大一筆錢,讓得爸爸媽媽白干了幾個月。
今天上語文課的時候,我學到了一個新的詞語叫做:贖罪。
老師說,贖罪是用錢來補償自己犯下的錯。
可是我身上只有十三塊錢,離著咱們家的三萬塊差了很多很多,我想贖罪……
老師說,這世上最珍貴的就是人的生命了,我沒有錢,那我就用我的命來贖罪吧。
爸爸
媽媽
再見了,女兒用自己的命給你們贖罪了。
……
這份日記一字未改被報紙登載了,甚至后面還有著復印圖片,可以看到陳樂兒的字跡很秀美,可就是這些秀美的字流露出陳樂兒的自責和痛苦。
在新聞的最后還有著最后一段文字,這段文字是記者所寫的。
筆者看完這日記之后曾聯系過事件中的另外一位當事人李某某,然而李某某依然是一口咬定是陳樂兒撞倒的她。
一個十三歲的女孩用她的死來贖罪,那么活著的人能做什么,我想,活著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真相。
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這么一段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我們國家有著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