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克制騎兵的戰術
薛仁貴非常不理解楊天保,為何不沿用唐軍軍紀,非要自己創造一套與眾不同的軍紀。
楊天保沒有直接回答,反而反問道:“大唐軍紀嚴苛,然而,管用嗎?”
薛仁貴愣住了,唐朝的軍紀不能說不嚴,而且可以說非常殘酷,對于犯錯的士兵輕則打軍棍,通常情況下都是一般都要集合部隊,向將士們歷數被打者的罪狀,“噼哩啪啦”一頓軍棍打完之后,當眾驗傷,再叫人抬回營房或拖下去埋了,以此求得“殺雞給猴看”的治軍效果。
然而,棍打過之后,輕者,皮開肉綻,舉步維艱;重者,或終身殘廢,或一命鳴呼。
當然,軍棍還是最輕的處罰方式,更嚴重的穿箭游營(用箭穿在犯錯士兵的耳朵上),重則割耳割鼻甚至斬首,讓人聽著都害怕。
但是唐軍的軍紀仍然很糟糕,殺良冒功,或者說臨陣不敵則降,這種事情出現太多,如果唐朝之軍紀嚴明,侯君集與李道宗率領的四萬余人馬,就不會傷恨不及十分之一,馬上潰敗了。
究其原因,是因為犯沒犯軍紀完全是軍官和將領說了算的,他說你沒犯軍紀,就算你劫掠鄉里都沒事,他說你犯了軍紀,哪怕你什么壞事都沒干,也是砍你沒商量。
帶兵的視軍紀如兒戲的結果就是全軍都視軍紀如兒戲,“紀律嚴明”也就成了一句笑話。
就連如雷貫耳的程知節,一樣屠城劫財。
楊天保當然不能犯同樣的錯誤,在制訂軍紀的時候盡量做到清晰明了,哪些行為會觸犯軍紀,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都清清楚楚,讓犯了軍紀的人無話可說。
楊天保堅持廢掉插箭游營、割耳割鼻這類不人道的懲罰,連軍棍都很少打,改為罰掃軍營、關禁閉和清退。
薛仁貴一再說這太輕了,大家都會不當一回事,他則認為軍法不在嚴酷,重在執行,只要執行到位了,效果不會比割耳割鼻差的。
當然,他的軍法并不是一味的寬松,劫掠鄉里、殺良冒功、淫辱婦女這幾條是底線,誰犯誰死,天王老子來求情都沒用。
新的紀律一下來,所有人都哀聲一片,這意味著他們每天都要生活在紀律中,吃飯睡覺都有人管啊,比如說,在吃飯的時候,打的菜吃不完,丟掉,這屬于浪費食物,那么處罰錯失就是餓,其他將士吃飯,你在旁邊看著,除了喝水,其他東西一點也不準吃。丟棄一兩,挨餓一天一夜,如果丟棄半斤兩食物,準備餓八天吧。
還有隨便大小便,在古代軍紀中,根本就沒有這一條,反正軍中都是大老爺們,怎么解決生理問題,隨便。
然而,在河源軍的軍紀中,這一點就是勞動改造,營房的公共廁所,負責打掃,直到抓住下一個犯錯的人為止。
否則就等著打掃廁所一輩子吧。
比如,在軍營中走動,二人成行,三人成列。亂走的下場,就是抄寫軍紀一百遍,也不管你識不識字,就算依葫蘆畫瓢,也必須完成軍紀一百遍的抄寫。當然,還有其他比如,關禁閉,從一天一夜到一個月不等。
楊天保的軍紀雖然繁瑣,非常復雜,不過卻不是無理取鬧,罰不罰,解決權不在軍官,在于公理,執法隊在執法的時候都是有據可依,讓人心服口服,而非隨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