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找明商銀行借貸的鹽商們也好不到哪去,本想著靠鹽業東山再起,三年后還款,然而朱慈烺接下來的動作,讓他們如墜冰窖,頓時傻了眼。
朱慈烺以綱鹽法日益敗壞、浮費日增、官鹽滯銷、私販猖獗為理由,正式下令廢除剛鹽法,取消鹽引制度!
此后鹽業由朝廷專門生產,批發低價售賣給商人,再由商人零售給天下百姓。
也就是說,朝廷控制定價權和生產權,降低鹽等生活必需品的可牟利價值,不過這樣一來,就意味著朝廷通過控制鹽業獲得的利潤隨之減少。
剛鹽法的廢除,打破了鹽商的世襲壟斷權,對徽商的沖擊不可謂不小,連張大彪都愣住了。
朱慈烺此舉一是為國為民,二是為了敲打日益做大的徽商,別以為勢力大了,翅膀硬了就可以亂撲騰,在本宮眼里,爾等不過是牛羊,本宮給你們一把草吃,你們才有的吃,想變成以往的資本家、大財團,夢里可以實現。
不過對于補繳鹽稅的鹽商們,朱慈烺并沒有趕盡殺絕,如果讓他們沒了經濟來源,那明商銀行的貸款怎么辦?豈不是沒羊毛薅了?
朱慈烺專門成立了鹽政司,負責生產食鹽,同時負責招標代理商人銷售,那些鹽商便是現成的代理商,不僅有有銷售渠道,還有現場的鋪子。
以往的綱鹽法是大鹽商負責一條路,包括定價什么的,現在他們只負責銷售,定價是鹽政司的事。
凡是持有鹽政司的批文,皆可領票行鹽,鹽商們也無法做到壟斷。
為了防止哄抬鹽價,朱慈烺特地下旨規定:大明上下一體定價,鹽價十文錢到五十文錢之間,靠近鹽場的省一律十文錢一斤,原理鹽場的地方,比如四川等地,售價五十文錢,各省不同,硬核規定。
制鹽的成本大概是兩三文錢一斤,加上給灶戶的補貼,一斤賣十文錢也能賺一半。
因為距離遠的地方需要大量的車船運費,成本隨之提高,四川等地賣五十文錢也能接受,畢竟之前的鹽價都是三百文一斤的。
一旦官鹽價格極低,走私鹽也就沒有了生存余地,變相的從根本上打擊了走私鹽集團。
隨行的李巖想了想,躬身道:“殿下,臣有一言,若是當地官府暗中加價......”
朱慈烺呵呵一笑,開口道:“暗中加價?好事啊,誰要敢加價,本宮就抄了誰的家!讓他們盡管加!”
李巖暗暗點頭,這倒是個發財的路子,只要中央監管力度強大,地方那些官員掀不起什么大浪。
朱慈烺又道:“在鹽政司再設一監察處,類似巡鹽御史,只要發現一處地方加價的,官升一級,賞銀千兩!”
他相信,鹽政司監察處的官員為了自己的官路和收益,絕對會變得非常積極,無時無刻的擦亮眼睛,把地方官府盯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