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雨醒來的時候,方謙已經換好了衣服。甚至連地上的床褥都已經收拾回了柜子里。
多多少少,她還是有些愧疚的。
“你怎么醒那么早?”沈清雨一邊從床上爬起來,一邊羞愧的問。
“習慣了,上朝的時間很早。”方謙道。
沈清雨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
“我叫蘭曦進來服侍你。”方謙道。
“好。”沈清雨點頭。
蘭曦春光滿面的進來,小丫頭臉上紅撲撲的,看上去好像比自己還不好意思,怎么還害羞了呢?
“二小姐,您以后得早醒會兒,姑爺早就起了,還吩咐做了粥。”蘭曦一邊服侍他穿衣服一邊小聲的道。
沈清雨本來就夠羞愧的了,被她這么一說更羞愧了。
“我不是還沒習慣嗎?”沈清雨道。
“二小姐,不對,奴婢現在應該叫夫人。”
“你這個臭丫頭,又要打趣我。”沈清雨騰出手來敲了一下她的腦袋。
她看著蘭曦盡心盡力服侍她的模樣,心里頭還是涌出一分酸澀。
如果不是因為她,蘭曦現在早就嫁人了。年齡比她小的自己都已經嫁人了,她怎么可能會不急呢?
“蘭曦,方大哥說等過段日子我們就出去立府,等單獨立了府日子會過得自由些,我一定會給你找個好人家嫁了。”沈清雨道。
“夫人,奴婢寧愿多服侍您幾年。”蘭曦道。
“說什么傻話,哪有一輩子不嫁人的。”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不婚族都是少的,更何況是在這樣的一個封建社會。
她們這邊剛穿戴收拾好,方謙就走了進來,只見他手里拿著一個帕子,帕子上面沾了一點血。
沈清雨瞬間明了,他們沒有洞房花燭,自然就沒有落紅。要是宮里有人來收,那就麻煩了。
方謙將染了血的帕子放到床上,這才道:“我們去請安吧。”
“嗯。”沈清雨點頭。
這兩個人步行去的路上,沈清雨還是沒忍住好奇心問:“帕子上的血?”
沈清雨上下打量著他,他手上也沒被包扎啊。
方謙看見她的視線,就像是明白了她在想什么,笑著道:“我要是割在手掌上,豈不是太明顯了?”
“那你是?”
“手臂。”方謙道。
“那你包扎了嗎?”
方謙想到太子對自己說,女子都不會喜歡一本正經的人,你要時不時的開開玩笑,或者是故意引起喜歡人的同情心。
于是,方謙非常委屈的道:“我沒敢讓別人知道自己一個人包扎的。樣子挺丑的,幸虧衣服寬大能遮。”
沈清雨聽到這兒就急了,拽著他的衣角就要往回走。:“你怎么不跟我說一聲?不行,現在就跟我回去,我要重新給你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