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大鏟灣中野生海魚數量極少,因此尸表雖被啄食,但被啄食的量并不大,尸體得以較完整的保留。”
講到這兒,他又頓了頓,才接著說:“這也是我要告訴你們的第二點。結合尸體**進程的異常,以及尸表處的蟲卵,我認為,死者并非是在遇害后立即被拋尸的,其中至少有兩到三天的時間間隔。
如果尸體死后即入海,則蠅類根本沒條件在尸表產卵,此為依據一;尸體在海中與其他環境的**進程不同,這是依據二。
綜上,我認為尸體死亡時正在泡澡,且死后在浴缸里浸泡了至少兩到三天尸檢,但不超過一周,已形成**巨人觀后,才被拋尸人以棉被包裹,綁上杠鈴拋入大鏟灣中的。
尸體呼吸道及雙肺、各器官中,為見明顯窒息反應,也能證明尸體為死后入水,而非溺死。
對了,最后補充一點,死者胃內容物已有相當程度消化,呈食糜狀態,部分轉移向十二指腸,說明死者死亡于末次進餐后兩到三小時左右。
嗯,吃的不算豐盛,主要有米飯、上海青、燒鴨和叉燒,估計是雙拼燒臘快餐。”
祁淵抿了抿嘴,他晚上吃的也是燒鴨叉燒雙拼……
“嗯,”蘇平將這些線索暗暗記下,過了一會兒才問:“你說尸檢尚未完成,是哪些部分還沒做?”
“主要是毒理檢驗這塊,”老凃說:“結果還沒出來,我打算等會兒取些內臟器官做成切片,在鏡下觀察觀察。
受害者身上并無任何抵抗傷,腳腕、胸腹部及頸部的輕微約束傷也是死后形成的。這就很奇怪了,死者并未被束縛,又怎么會引頸就戮?除非,她攝入了中樞神經抑制劑,或者自殺。”
他又看向祁淵,說:“在現場,小祁說的也有點道理。
創口上的拖刀痕和試切創,并不足以說明問題,可能是兇手刻意為之,亦或者兇手作案時心里掙扎,未能完全下定決心,也有可能產生這類痕跡。
而做出自殺認定,需要相當謹慎,所以我打算先排除藥物作用導致受害者失去意識或抵抗力的可能。”
“我倒覺得,自殺的可能不小。”蘇平同樣看了祁淵一眼,接話說:“尸體在浴缸中浸泡了許久,就是證據之一。
正常說,受害人死后一兩天,就會開始散發濃烈的尸臭味,如果是他殺案的話,那會兒就該考慮拋尸了,而不是等到尸體演變為**巨人觀。
我倒更傾向于認為,受害人死亡后一段時間,尸體才被人發現,進而被沉尸大海。也就是被發現的還比較早,否則恐怕還得上映一場現實版的少女于是自殺二十天。”
祁淵忍不住皺眉:“可……如果是自殺,發現受害者死亡的人,不應該是報警嗎?人又不是他殺的,為什么要拋尸呢?”
“這點我也沒想明白。”蘇平緩緩搖頭:“只有個不太靠譜的,籠統的猜測——受害人自殺,或許與拋尸人有重要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