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把房子收回去自己經營了,這個金玉公司啊,屬狗的,記吃不記打,他收回去,這民宿還得被他開黃了”。
“那現在我能怎么辦呢?房子就不給他行嗎?有法律依據嗎?”
我心里當然不想把房子還回去,我們前期做了那么多工作,現在是旺季,可以說生意正是蒸蒸日上,天天爆滿,躺著數錢的時候,誰能甘心房子被收回去。
魏知夏說,“我今天下午一直在跟我公司的律師商量這件事,他以專業的角度分析后,跟我說的預估結果是,如果不能講和,一定要打官司讓法官來判的話,結果真不好說。
贏了,你們繼續經營,輸了退房,十萬元押金還退不回來”。
“咳!”我嘆了口氣,“現在我們根本不在乎十萬元,我不想還房,想經營啊,我們生意這么好,不做的損失太大了啊!”
“是,我理解,但是他們非要這樣耍混蛋,我們也沒有辦法。”
我想了想說,“那能不能多拖一些時間,比如至少讓我經營完這個旺季”。
魏知夏立刻說,“這個應該不難辦到,咱們國家民事訴訟相關規定,一般六個月是審限期,順利的案件可能三個月會審完。
但我可以讓律師找一個合理的理由,向法官申請審判延時到六個月,如果六個月之后還想延長,就要向上級申請,那個就有點麻煩,很難找到合理的能被審過的理由了”。
“不用了,六個月之后就九、十月了,要是能讓我趕到十月一國慶節小長假這個旺季之后,到時候就算官司輸了,房子歸還也無所謂了。
反正那之后幾個月,住宿的人就越來越少了,到時候我們再想辦法換別的生意做也行”。
“那行……那,你還要不要跟金玉公司的大老板談談了,你要談的話,我可以給你約”。
“談,當然要談,我看看他們到底有多黑,多見識一下社會黑暗面,對我們三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也是有好處的”。
“哈哈哈!”魏知夏被逗樂了,而后不太樂觀地說,“我覺得他們做得挺絕的,想來一星半點的利益是喂不飽他們的”。
我果斷地說,“談一次,知道他想要多少,如果不能接受,以后不再談判,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們三個有能力,有魄力,有耐力,連本錢都有了,還怕沒生意做嗎”?
魏知夏笑了,突然似乎情不自禁說了一句不太合時宜的話。
“你身上的那種屬于年輕男孩子的朝氣、自信、陽光、打不倒的剛強,真的太讓人喜歡了,越是跟你相處的久,就越喜歡。”
我,“……”。
想了想,我覺得她應該沒有別的意思,應該就是一句出于朋友間欣賞的表揚。
她馬上又恢復了平靜的語氣。
“你能想得開,我就放心了,其實說心里話吧,你那邊要是不能做了,我是特別希望你能來我的民宿這一塊幫我。
我可以給你們三個人股份,然后我就把這一塊兒,全部交給你來管理,我只負責我擅長的租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