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揚:“二十年。”
杜光華:“二十五年。”
馬揚:“二十年。”
杜光華:“好吧好吧。算你厲害。二十年。成交。我獨資經營。”
馬揚:“但還得附帶兩個條件。”
杜光華:“哈哈。黃雀在后哩?”
馬揚:“先說‘永在崗’公司。‘永在崗’公司你還要不要了?”
杜光華:“要啊。但是,也別著馬腿哩。談不下去。”
馬揚:“‘永在崗’公司你必須跟我們合資經營。這是我們下崗工人親手創辦的一塊名牌。它牽涉到我們好多萬下崗工人的感情問題。不能兜底都賣給你了。”
杜光華:“合資,沒問題。關鍵是要嚴格按《公司法》來操作。按投資比例來決定管理權限的分配。你們出資百分之五十以上,這個董事長你們當。否則,對不起。除非,你馬主任來當這個董事長,我同意。”
馬揚:“哈哈。想讓我為你打工?你想得美!董事長,可以讓你當。但我們得要這個總經理。我們有個省級勞模,他創辦了這個公司。我想給他一個更大的舞臺,磨練一下培養一下……”
杜光華:“你想磨練誰培養誰,我不管。只要你出資百分之四十,總經理人選就由你們定。要是出不到這個比例,一切免談。”
馬揚:“資本家啊。真是資本家啊。”
杜光華:“甭管什么家,我早說過,談判桌上,必須先小人后君子。一切按游戲規則來。啥都講人情面子,就沒有規范的市場了。沒有規范的市場和市場規范,我們這些民營企業家,不去坑蒙拐騙,就只有死路一條……”
馬揚:“別忙著給我上課,資本家先生,百分之四十,我給你。”
杜光華:“馬主任,這個問題,我跟你方的談判代表整整談了**個小時,要是有一線希望,我今天也不會退了這房間準備離開大山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