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以“正”,就是要光明正大,不能搞歪門邪道;
而治兵要“奇”,則要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人君者,隆禮遵賢而王,重法愛民則霸,好色多詐則危,權謀傾覆幽暗則亡。”
權術,一旦橫行,便會把國家帶入毫無秩序的混亂之中。
這樣的國家,內耗必然增加,管理成本也會驟然上升,到了無法應付的那一天,就自然而然地走向滅亡了。
目前大秦便是如此,若王上想要將解決唯有快刀斬亂麻。
具體來說,以正治國,就是要有一套保障國家機器自發運轉的良性規則,而且這一規則能夠一以貫之,不因人而廢,因事而止。
一旦做到了政令暢通,國家這一組織系統就會健康運作,自動調節,而不需要管理者過多地干預。
從春秋道如今,各路諸侯為求自保紛紛變法圖強,但真正變革成功的卻寥寥無幾。
究其原因,主要是新法在推行過程中遭到了太多人事和權術的羈絆,以至于虎頭蛇尾、有始無終。
韓昭侯時期,申不害曾在韓國主政。
他打破血緣宗親的束縛,重用賢才,銳意改革,把弱小的韓國帶進了“當今強國”的行列。
但是,申不害有個哥哥,想借助兄弟的關系在韓國謀個一官半職。
于是,申不害便向韓昭侯求情。
可,韓昭侯卻拒絕了申不害的請求,說了一句“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本來就是你主張的。
而現在,你又來為自己的哥哥跑關系,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可見,當國家的變革政策和自身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倡導變革的人自己尚不能堅持原則,新法推行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變革成功者,唯有商君在大秦推行的新法。(知道是商鞅,所以不要糾結稱呼。)
商君的新法,雖然目前褒貶不一,但卻是“正”的。
其中,有功則賞,有過則罰,都按照法律的規定透明地執行,絕不玩弄權術、暗箱操作。
最為重要的是,賞與罰,都能及時兌現,決不失信于民。
據草民所知,商君剛開始變法的時候,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布,他怕百姓難以相信,就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如果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門就賞給十金。
百姓們感到此事蹊蹺,沒人動手去搬。
商君又說:“能拿過去的賞五十金。”
于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拿著木桿到了北門。
商君立即命人賞賜給他五十金。
這時,商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最后得到了民眾的信任。
治國以正,賞罰有信,是大秦在硝煙四起中脫穎而出的關鍵。
商君雖用法苛刻,但身處亂世,詐力橫行,仍然能做到不失信于民。
就憑這一點,足以治四海,平天下。
因此,大秦的律法是大秦強盛的根本。”
司馬懿將第一個觀點拋出。
“先生繼續...”
嬴政雙眼放光,顯然聽到了關鍵之處,不想司馬懿就此停止,這時他心中的疑慮已經消失了大半。
“呵呵!”
司馬懿微微一笑,略微思索一下說道:““治大國如烹小鮮的第二要義是選賢與能。
這是一種看似平常,實則卻高超的領導才能。
具體來說,就是要將合適的人安置在合適的位置,充分發揮其角色作用,而不是對具體的事務進行干預。
法家有位大成者曾在老子思想的影響下,曾提出過“君道無為,臣道有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