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進到縣衙里去。”
三名衙差,推搡著眾人,往著縣衙大堂而去。
縣衙很小,也才將將把這幾十人給塞滿。
鐘文走在最后,同樣,也站在縣衙門口處不遠,眼睛掃望著這個縣衙衙堂。
衙堂內的眾人,小聲議論著話,等著主事之人,前來問話過審。
時過一刻鐘后,衙堂后面,行來了三位穿著打扮似官吏之人。
“堂下眾人何事?事主趕緊出來辯明。”
三位官吏落坐后,主座的一位年輕的官員,開始發起話來問道。
“稟縣尉,我是碼頭明晨客舍的東家張明晨。今日這位客人說我所開設的客舍是黑店,他丟了東西,卻是怪到我客舍頭上來,還請縣尉做主。”
客舍的店老板,在那位官員說話后,直接站了出來,開口把此事搞得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
“稟縣尉,我乃蘇州人氏王重之,此行運送些貨物到瀘州,掙了些錢財珠寶,可昨日我入住的這家客舍,今日清晨醒來后,裝有錢財珠寶的包袱已是被偷,如果不是這客舍之人偷去的,又是何人所為?還請縣尉給草民做主。”
那商賈王重之,被那張明晨的客舍店老板說的有些不喜,還未等縣尉再次發話,站了出來,直指張明晨所開的客舍是家黑店。
站在衙堂的眾人,又開始竊竊私語了起來,把整個衙堂,弄得像是個菜市場一樣。
聲音雖小,但這么多人說著話議論著,難免稍顯有些吵了。
“啪”的一聲,驚堂木拍響,把眾人說話的口給震得閉了嘴。
“你們二人各據一詞,本縣尉也難辨是非,可有人證?”
縣尉環視了一眼在場的眾人,凝神看向兩位事主。
“稟縣尉,這是我的仆人,他可作為人證,還有在場的諸位,我們都是從同一艘船下來的,大家都瞧見了我背著一個沉重包袱的。”
事主王重之直接把他的那位仆人給拉了出來,又是指著在場的眾人說道。
“你的仆人可做不了人證,其他人,你們昨日可有見到他背著一個包袱嗎?”
隨后,縣尉開始向著在場的眾人打問了起來。
可是,縣尉的問話,稍顯有些嚴厲,更是帶著一種威嚴,好似在指示著眾人,必須依著他的話去做去說。
畢竟,人家是縣尉,官職是在場所有人里面最高的。
同樣,在場的眾人,誰會愿意去得罪一位縣尉,人家是官,你只是個民罷了,哪怕再不喜,也得回答。
“我未瞧見過。”
“我也未瞧見過。”
“當時我沒注意,也沒瞧見過”
“……”
在場的眾人,不管是誰,基本回應縣尉的問話,就是一句,我不知道,我沒瞧見過。
此案雖是夜客所為,依著正常的理解,他們確實不知道這丟了的是錢財珠寶,還是衣物什么的,更何況,昨日下船之時,誰又會注意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