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內
賭徒被抓走的第二天,一早,縣衙外又貼出了一張告示:
凡尋得軀干報與衙門者,賞兩百紋銀。
凡有情況報與衙門者,賞二錢。
謊報情報者與擾亂公堂同罪,杖二十。
知情不報者,一經發現,與罪者同罪。
這張告示在賭徒被抓走的第二天上午,被衙門貼了出來。
要知道一個普通百姓不吃不喝十年也不一定能攢下一百兩,更別說這是白給的二百兩雪花紋銀。
可到了最后,也沒幾個人去,畢竟誰也沒線索,這種答案可能只有兇手自己知道吧。
兇手真的知道嗎?
難說。
縣郊外的土地廟
破舊的土地廟沒變化,除了門外拴著的馬從兩匹變成了一匹。
那天夜里來的黑衣客還沒走,他們在這里呆了六天。
前三天兩人每天四更左右出門,下午時分才回來。
后三天他們就每天呆在這土地廟里,除了去買點吃的,從不出門,而且每次只去一個人,另外一個留在廟里。
衛先生叫秋分小心陌生人的話,書生已經捎到了。
從那天開始,無論這兩個黑衣客是分享食物,還是找他搭話,韓秋分統統都不與理會,兩人索性也就不再做這費力不討好的事兒。
韓秋分今天還要上工,他早早地就去了酒肆。
此時的土地廟里
小廟里探出了個人影,不時的朝外面張望著,像是在等什么?
過了大約一柱香的功夫,就在廟里人也來越焦急時,遠外響起了馬蹄聲。
吁!馬蹄止住的踢踏聲出現在了廟外,一個翻身下了馬后,一個黑衣客拎著一袋食物沖進了廟里。
“你怎么才回來!”廟里的黑衣人一把奪過了同伴手里的油紙包,里面是七個白花花,冒著氣,結著水兒的大包子,那葫蘆嘴兒上還冒著油呢。
“你知道嗎?告示貼出來了...”剛剛回來的同伴想趁著同伴吃飯的功夫,講講他今早在縣里看到的事兒。
包子太香了,豬肉大蔥的,一咬下去,面皮薄而韌,肉冒油,蔥香四溢,廟里的黑衣客已經聽不見同伴的話了。
“太香了...”
今早的縣衙里,知縣正在審賭徒開賭一案,
公堂的中間賭徒正昂著頭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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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的一左一右站著兩個捕頭,身邊兩側則站著兩列手持殺威棒的差役。
明鏡高懸的匾額下,案桌后面的知縣,正坐在太師椅上。
堂內的“威武”之聲漸漸平息后,知縣拍了下驚堂木問道:“堂下何人?”
聽到知縣的的問后,站在賭徒左側的山羊胡捕頭立時上前一步,行禮說道:
“回大人!犯人賭徒,諱蔣,現人已帶到。”
知縣老爺坐在堂上,看著跪在下面的賭徒,笑了笑,說道“他...所犯何事兒啊?”
山羊胡捕頭抬眼瞥了眼跪在身旁,兩手后縛的賭徒。繼續說道:“此人犯有阻礙衙門公務,以命案為利,結眾盤賭之罪。這賭徒蔣實屬是包藏禍心,a十惡不赦之徒,還望知縣大人予以定奪。”說完后,羊胡子捕頭就退回了原處。
“大人!我給你送過銀子的!”賭徒跪在地上,站不起身,此刻聽完羊胡子捕頭的話,立刻掙扎了起來,不管不顧的扯著脖子喊道。
這句話說完了,堂上的不少官差都皺了皺眉,暗道一聲:“蠢材。”
知縣沒出聲,只是微微低著頭,看著自己的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