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地里收獲后的稻草,都一樣要給一半楊家。
總之,只要是租楊家地里產的東西,通通得交一半。
可現在秦家領地,卻提出了二五減租,佃田所獲,先拿出二成半直接給佃戶,以保障佃戶基本收益,然后剩下的七成半,再由佃戶和地主對半分。這樣一來,原本楊家收租五成,現在就變成了三分七厘半,連四成都不到了。
尤其是秦家還提出了,只對地里的主糧分成,比如輪作的一些雜糧,是不收租的,更重要的是,秦家只按一季收租,一塊田你種一季或種兩季,甚至是再間種點雜糧什么的,秦家這邊不管,統統只按你一季主糧來收租。
一季水田起碼能收兩石毛谷,秦家只收一季,還搞二五減租,這意味著秦家收的租很少,佃戶先拿兩成半,就是五斗,然后剩下的一石半主佃對分,地主才得七斗半。
這里不少地可都是能種兩季的,這意味著實際的佃租不到總收的二成。
另外,秦家還約定,若遇旱澇霜災,也要先保證佃戶的那部份,就是佃戶保底一畝留五斗,剩下的再分,若是沒的剩,地主就不分。若是保底也不夠,就免地稅。
地稅這塊,也全由地主承擔。
同時,為保證這些佃戶的利益,還提出地五年一租,簽訂租約,租約簽定之后,不得隨意悔約,就算是五年到期,原佃戶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而除了這些好處,種秦家和秦家封臣的地,不需要再做什么免費的勞役了,不需要到地主家去輪流當差。
對于佃戶塢民們來說,這些條件實打實的誘人啊。
相比起楊家的五成佃租,這個租子就少了一成多,更別說楊家以前還是你種幾季他收幾季租,因此相差就更大了,人家雜糧什么的也不收,稻草也不收。
算來算去,相差不止一半了。
還能保證五年一個租期,保護佃租權。
不用服役做差。
以前大家對楊家觀感挺好的,認為楊家保護了大家,讓大家在這亂世能有個依靠,雖然租子重差事多,可大家能抱團取暖,能活命,能有口飯吃,比起好些又偏又窮還弱小的蠻寨里的蠻民,他們的日子還算好的。
畢竟好多窮寨的蠻子們,窮到靠賣孩子過日子。
**歲就賣掉,甚至等不及,可急用錢怎么辦?
孩子還在肚子里,也賣,直接指腹賣人,就是跟人販子當著肚子賣,等孩子生下來養到一歲左右,人販子過來接人,不管男女,先約好價錢,甚至可以先付上一半錢。
當然,有些蠻子既窮又等錢用,孩子賣光了,肚子里也還沒懷上,怎么辦?他們也有辦法,先借鄰居家的孩子賣了,然后等將來自己的生了,再還給鄰居。
這種借賣,也在蠻子中很流行,這種借賣,還得算上與鄰居孩子年紀相差帶來的損失,等于要支付這部份的差價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