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外,馬周還建議行推恩令,這些自治領一代代的推恩分封,就跟大家族分產一樣,不讓他們維持大家族制。雖說推恩分封后,領地還是一家之地,但幾代下來,關系可就復雜了。
“再有一個,自治領地必須推行大唐之律令、稅法。”
朝廷可以允許自治領擁有自治之權,可以給他們行政司法甚至是統兵之權,但是他們卻得嚴格采用大唐的律法和稅律等。
“其領地山川河流礦石漁產等全歸領地所有,但稅賦三分之一,須上繳朝廷國庫,余者歸領地自留。”
養兵養官等等,朝廷一概不管,修水利賑災民等,也都是自己負責。
朝廷直接抽三分之一的稅,因為距離遠,所以這筆稅直接折成金銀等輕貨上繳。
除了不允許自治領地互相攻伐,不許侵犯朝廷疆土等,允許他們自己開拓領地等,反正朝廷不干涉。
李世民聽出來了,馬周的提議確實很膽大,這根本就是一個權力更大的世封制度,要說區別,那就是如今朝廷推行的世封制有兩個,一是授封給宗室皇族以及實封國公以上的世封,授為世封都督和刺史,授封在邊疆之地,都是武德朝時的羈縻之地,世封永鎮。
只不過到如今,這些世封實際也僅保留了封地三分之一的稅賦收益,還有對封地都督、刺史職的世襲權力,以及對封地的監察之權。其余的行政啊司法啊軍事等權力都沒有了,連封地的護衛親兵都一再壓縮,基本上就是點世襲的空頭官銜,以及還算不錯的經濟收益了。
而另一種世封,是在遼東新征服的高句麗舊地上推行的,把那些山區地帶,拿出來分封給有勛的將士們,甚至是所有有爵位的非世封實封爵以及虛封爵們,這種世封其實只是授予不多的土地,從百畝到幾千畝,只享受三分之一的稅賦收益,且爵位勛官這些是不能世襲的,只土地世襲。
爵位、勛官跟封地不掛鉤。
而現在馬周說的這個世封領地,那就很誘人了,完全就相當于是漢代時的諸侯國,裂土封疆啊。
擁有自治大權,只須上繳三分這一的稅賦給國庫就好了,其它的朝廷不干涉你的內務。
“只要朝廷加強控制人口流出,那么這些海外的自治領就不是隱患,特別是要禁止工匠流出。”
如果一個普通的男子移民到海外自治領地去,朝廷強制征收他們一筆重稅,比如說收個四十貫五十貫錢,一個技術工匠,收個七十貫一百貫的,那么自治領除非搞非法偷渡移民,否則這個移民成本太高,他們還不如直接征服土人或買奴隸過去發展。
至于說將來會不會威脅朝廷,馬周認為可能性極小,畢竟不管是西漢的七國之亂,還是西晉的八王之亂,首先他們這些都是朝廷宗室名王,二來他們的封地極廣且處于朝廷腹心之地,所控制的疆域以及人口等,都是極其龐大的。
而如金銀島等這種海外領地,注定規模難以很大,就算金銀島現在有近二十萬人,但并不是其領地人口,多數只是去淘金的唐人。再者,金銀島這樣的也只有一個,更多的海外領地都是些商站、礦場,幾十人或幾百人為主,千人規模的都不多。
如果放開讓他們建領地,允許他們征服周邊土著,地盤肯定能擴大不少,但是這頂多也就是成為以前嶺南、南中等地的那些豪強土著,而如爨氏啊田氏啊謝氏等發展了數百年上千年,也只是一地豪強,根本威脅不到朝廷中央。
更別說在那大海之中的金銀島啊,在林邑以南的什么婆羅洲啊,在那什么遙遠冰原上的流鬼、夜叉國海邊的什么地方,離大唐不是數千里就是上萬里,這種能成什么威脅?
等他們有能力威脅到中原的時候,估計都幾百上千年以后了。
反正這種是不用操心的。
真正能威脅到大唐這種級別的大一統王朝的,永遠只會是在中原腹心,甚至永遠只有那些士族門閥才有可能改朝換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