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他們手頭有很多奴隸,還有許多牲口、農具等,還有耕作管理經驗,那他們為何不自己買地商屯,豈不更劃算?”
“這里面還是有一些內情的,一是這些人手頭的奴隸雖多,但他們的奴隸其實是要出售的,不可能一直留在手頭,二來現在呂宋買地也有一些限制,一般的移民買地,地很便宜,但那只是對新移民來說,而且是有畝數限制的。”
“除了新移民外,正常的田地買賣價格并不是很便宜,再一個,現在呂宋田地買賣都要立契交稅,田價十稅一,都由買者承擔的。這筆錢可不少,所以各種原因之下,這些奴隸商們便干脆利用手頭的奴隸,趁著我們現在好多人沒法自己耕種,所以壓低價格,低價從地主手頭佃租田地,派奴隸耕種,交完約定的租子外,其余的就都是他的了,連稅都不用交。”
商人無利不起早,任何商業模式,那都是因為有利可圖。
因為現在呂宋奴隸市場上有大量的奴隸,所以奴隸價格不高,商人們也不愿意低價傾銷,但養著也要成本,恰好現在呂宋有大量新征服之地的空地新田,那些地主們好多都一時管理耕種不過來,于是他們就暫為代勞了。
壓低佃租,用空閑的奴隸種地,一舉兩得。
說白了,這些人其實都只是奴隸販子,并不是真正搞商屯的。
“他們不僅佃租田地,而且也買賣奴隸、牲畜、農具這些的,若是你覺得他們派來的奴隸等干的好了,你想直接買下來繼續交他們耕種也是可以的。”
“我那一百畝地,現在就是交到他們手里,定的鐵板租,畝收六斗。如果遇旱澇大災,則視情況相應減租。”
畝收六斗的鐵板租,這就是定額租,此時中原地區的田租,一般是以分成租為主的,約定地主與佃戶幾幾開,比如說七三或六四或五五等,反正地里收成多少,地主就要按約定收幾成租子。
甚至不管主糧還是雜糧都是要分成的,哪怕你冬天種點蘿卜,也要分成。
就算種的水稻或麥子,除了分糧,麥秸稻草也要分成交租。除此外,若用地主家的牛,還得另交牛租,有時用地主家修的水渠水車等,也得額外交租。
甚至佃戶每年還得額外承擔一些免費的勞動,比如給地主家免費再種點地,或是幫地主家修屋等等的事情。
這種分成租是相當普遍的,對佃戶的剝削也較重,尤其是早期分成比例相當大,百姓有時一年到頭連溫飽都解決不了,遇災荒就得向地主借債,最后搞不好就把人都變成地主的奴隸了。
連地里種什么,都得由地主說了算的。
貞觀以來,這種情況緩解,朝廷制訂了佃租法,設置了分成租或定額租的底線,如今普通分成租是五五,朝廷定的底線是不超過四六。而定額租,也規定了按田地肥瘦分成幾等,各等對應的租額不得超過多少,一般也是以四六為底限。
老葛的那一百畝地,就在黑沙平原上,屬于土人們耕種的熟地,以這邊一年起碼兩熟的天時,以及這肥沃的土地和良好的水利條件,一季都能收一石六到兩石的,兩季起碼也是三石以上。
可老葛交給那些人,畝僅收六斗租,這租率都跟中原北方地區的一些官田租子相當了,可中原北方的那些地,往往一年只能種一季主糧,要么輪耕間作,要么就得種一季雜糧,一年畝產不超過兩石。
“簽的也是年租,等明年我應當能自己種了。”
老葛說今年也顧不過來,所以交給他們種,能收六斗是六斗,一百畝也有六十石呢。而都督府對于這些新地,是免一年稅的。熟地第二年交半租,第三年交七成,第四年才全稅。
新開墾的生地,則前三年免稅,后兩年減免,第六年起才全稅。
因此對老葛來說,地荒在那里,一粒糧也得不到,今年種了,還免的摞荒影響明年的耕種。
至于明年,他打算買點奴隸。
“我家兩小子年紀也都差不多了,打算等春耕過后,就打發他們回一趟福建老家,去他們娘舅家那邊,讓幫忙說門親事,到時談定后就直接把人接過來,這樣就又能增添兩個勞力了。”
王彥章不由的對老葛的這算盤十分佩服。
老葛甚至還說等過兩年手頭活泛了,就考慮攢筆錢,送兒子去點選武士。點選武士的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得有五百畝地,二是得有能置辦的起全套的騎兵裝備錢。
有了這些基礎條件,然后才能參加都督府的武士點選,考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