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塊地我看過了,據說是三萬畝左右,我打算全租下來,把后面的兩座山也一起租下來,就按五萬畝算個整數吧。”
葛城皇子愣了一下,然后便搖頭。
秦俊道,“王世子不要急著拒絕,不如先聽下我們愿意給的租金再考慮如何?我大唐的上好官田,畝租不過六斗,你這片地,有海灘、有山陵,還有大部份是荒地,五萬畝倒有起碼三萬畝是不能耕種的土地,但是呢,我們愿意東面以江為界,西面以山為界,把整塊地都租下來,且愿意一次性租很多年,至于租金,可以付糧食,也可以付錢,甚至是你們想要的唐貨都行。”
當秦俊這個租金一提出來時,連中臣鐮足都不由的輕吸了口氣。
五萬畝地,哪怕按畝收六斗來看,這就是三萬石糧食啊,這是一年的租金。
而現在那大塊地,雖說就在博多灣,但也還距太宰府有二十來里,此時太宰府城外就是大片田地,秦俊要的那塊地,僅有幾個小漁村,然后就是唐人或買或租了幾百畝地聚居。
更多的地都是荒地,更別說那片山陵了。
既沒礦也沒什么獵物,就是片荒山,秦俊居然也愿意按每畝每年六斗的租來付,兩萬畝荒山,這可就是一萬二千石糧啊。
倭國雖然早就開始種植水稻,但是水稻產量其實不高,畝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
更何況,倭國此時推行班田制,規定,年滿六歲公民授田,男子每人兩段(當時約合女子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為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予戶主,口分田終身使用,死后收回。
而授田者每段田納稻二束二把,約為當時產量的百分之三做為租,充地方財政之用。成年男子還要納絹或絲、棉、布做為調,每年服役十天,做為庸,可用布代。
調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財政之用,另外規定雜瑤六十天以下。
總的來說,此時倭國的地租僅為三十稅一左右,另加上庸調役。
如果按畝產一石算,那實際一畝租僅三升左右,而秦瑯愿意給六斗的租,這相當于是給了二十倍的。
秦家愿意一年付三萬石糧租這塊地,這實際等于是百萬畝班田的租糧了。
中臣鐮足差點想掏出算盤來仔細確認一下了,可這數字確實簡單好算。
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鐮足,兩人都被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氣手筆給驚到了。
中大兄皇子也被稱為葛城皇子,因為他得了葛城這塊封地。葛城原本是蘇我氏的根據地,后來成為了天皇的直屬領地,蘇我馬子權勢最盛時,曾經就要求外甥女推古女皇把葛城重新劃給蘇我氏。
但被女皇拒絕,后來蘇我馬子強占葛城縣。
蘇我蝦夷時,還建祖廟于葛城,又大興土木,強征各貴族的私人部民,為蘇我氏家族修建兩座大墳,一座是他自己的,一座是給兒子入鹿的。
后來中大兄皇帝聽中臣鐮足的建議,迎娶了蘇我氏的女兒為妾,分化拉攏蘇我氏,最后成功于宮廷中誅殺蘇我入鹿,并迫蘇我蝦夷自焚,除掉蘇我蝦夷、入鹿父子后,中大兄也將葛城縣給收回,做了自己的領地。
葛城位于奈良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