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王是她本國國王稱號,樂浪郡公是朝廷賜給他的大唐爵位,不過是個郡公而已。
而對比之下,秦瑯先前本是魏國公,后加封他呂宋郡王,這個呂宋郡王是大唐的王爵,再后來他又晉升為齊王,皇帝把呂宋郡王這個爵位給了秦瑯的嫡次子秦倫。
所以這個呂宋郡王,跟現在的呂宋國王,那是兩碼事情的。
就算皇帝現在加封秦瑯為呂宋國王,那秦倫身上的那個呂宋郡王其實不受影響。秦瑯的齊王爵位,也不受影響。
實際上,皇帝是把呂宋大都督、齊王、呂宋國王捆綁在了一起,以后如果秦瑯的嫡長子秦俞繼承家業,那他就是新的齊王、呂宋國王、呂宋大都督。
正如秦瑯的私生子,林邑王世子范仁,將來他若繼承女王的王位,那他就是占城郡王、林邑國王、林邑大都督。
占城郡王是大唐賞賜給女王的大唐爵位,林邑王是她自己的本國王號,林邑大都督,是朝廷在林邑國設立的一個都督府名號,但不是朝廷控制管理的都督府。
秦瑯沒想過要自立為王,沒想過要讓呂宋獨立啥的,是真的連想都沒想過。不是他畏懼大唐,而是覺得呂宋現在的這種地位就不錯,大唐外世封領地,享受高度自治之權,呂宋每年把三分之一稅賦上繳朝廷,換來的就是不受干涉的自治。
多好?
雖然說律法、稅賦等諸多方面要遵循朝廷制度,甚至朝廷對外用兵,呂宋也有義務接受征召出兵等,但這些都是可接受的。
只要朝廷不打破這些約定,秦瑯認為呂宋根本沒有半分必要考慮其它的東西。
依托大唐,抱著這樣的金大腿,安心發展多好,互惠互利啊。
所以這些年,秦瑯沒少過朝廷稅,雖然別人覺得秦瑯不可能真的如實納稅,但秦瑯確實是如實繳稅了,反正對秦家來說,除了稅賦收入,還有家族產業和官營產業的利潤,再加上秦家在中原的那些產業的收益,以及在海外的殖民據點、商站等的收益也還有很多。
秦瑯不缺錢,呂宋最缺的是人,是持續的安穩環境。
只要不打仗,不動蕩,呂宋的未來是非常美好的。
所以說秦瑯根本不在意約定的那三分之一的稅,從早年的歲繳幾十萬、百萬,到如今的歲繳五百萬多貫的稅,秦瑯一點都沒猶豫的就如期按實上繳了。
甚至年年還要額外給皇帝進貢幾大筆錢帛等。
不管怎么說,呂宋雖是他征服的,但當初李世民肯授封給他為外世封領地,肯給他這個合法的名份,秦瑯還是一直很感激的。
“陛下,其實現狀就很好了。”
“太師,你就不必推辭了,你已經推辭太多了,尚父稱號你不接,尚書令你不受,讓你兼知中書門下二省也不肯,連樞密院、翰林院也不肯兼職,這讓朕很覺得虧欠,有功不能賞,豈不愧對功臣。”
“其實朝廷這些年來,授出的外世封領地,大大小小也有一百多塊了,全加起來比呂宋大多了,但他們加起來一起,每年納的稅賦都不到呂宋的十之一。”
“太師對朝廷的忠心耿耿,朝廷豈是看不見的。”
外世封領地、內世封領地、還有勛封領地,這些年朝廷確實封出了許多,從遼東到渤海,再到朝鮮半島,從漠北再到西域,再到西南地區,甚至是南洋海外,朝廷不吝賞賜。
尤其是李胤在位這十五年,用兵不斷,打下了許多疆土,對于那些將士們,也是十分大方豪爽的。
有功皆賞。
立功得勛,有勛則授世襲采邑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