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周前,阿爾東與華萊士正式“決裂”了,他們完全撕破了臉皮,他把所有丑話全部都擺在了臺面上,并且有史以來第一次地,他當面拒絕了華萊士而選擇了球隊,離家之后,他卻在陸恪的別墅里找到了自己的歸宿。
但是,決裂不是字面意義上的決裂——只是思想層面的獨立與尊重,因為阿爾東與華萊士的羈絆太深太深。
他們的生活方方面面都糾纏在了一起,甚至就連他們雙方的家人也都死死地糾纏在了一起,根本無法分割。如果把華萊士徹底清除出阿爾東的生活,基本就等于把阿爾東的整個生活全部都割裂,那么他也就將陷入孑然一身的絕境之中,他做不到,他也沒有勇氣如此揮刀斬亂麻,生活真的太難太難。
阿爾東和華萊士尋找到了一種相處方式:華萊士不要對阿爾東的訓練和比賽指手畫腳,但除此之外,兩個人依舊保持著從小到大的生活方式,而華萊士也仍然掌控著阿爾東的工資薪水以及其他收入。
某種程度來說,華萊士類似于經理人——不是經紀人,而是經理人,如此職位在好萊塢非常普遍,可以簡單理解為,經紀人負責對外,經理人負責對內。
經紀人是一個中介工作,他們負責對外談判合作項目、尋找合作機會、探索合作可能,把所有工作機會的資源整合起來,房產經紀人也同樣是屬于經紀人的一種;經理人則是一種管家工作,他們負責對內的所有工作,建立起經紀人與球員或者藝人之間的橋梁,同時又負責監督助理、公關以及化妝造型、保鏢等雜務的管理。
正常流程來說,經紀人找到了一份贊助代言,他會把項目提案率先轉交給經理人,由經理人負責進行初步審核,認可通過之后才會轉交給球員或者藝人本身,由他們最后拍板,當然,簽字也需要球員或者藝人親自出馬。
按照行規來說,經紀人只能抽取傭金,也就是球員收入的百分之三;而經理人不僅可以抽取傭金,還可以拿到項目提成,所以,大部分經理人都是球員或者藝人最親近最信任的人擔任,最普遍的就是親朋好友。
在娛樂圈和職業賽場之上,經常出現類似的情況,經紀人和經理人溝通不善,最終經理人在球員面前說三道四,導致經紀人被開除,繼而影響了球員的前景規劃;又或者是經理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比如說贊助商收買了經理人,越過經紀人,直接把贊助合作協議交給球員本人,架空了經紀人的權力,導致團隊內訌,繼而嚴重影響了經紀人對球員的定位,破壞球員的商業價值。
此類情況屢見不鮮,但因為親疏遠近的關系,更多時候,球員和藝人們都會選擇相信經理人而不是經紀人,畢竟,經紀人是中介是外人,而經理人則是自己人,因此,經理人的挑選必須慎之又慎。
現在,華萊士的工作就類似于經理人,但之所以說“類似”,那是因為阿爾東沒有額外支付華萊士薪水——
反正整個大家庭的所有花費支出全部都是阿爾東一個人在掏腰包,所以,他也不認為有額外支付薪水的必要,自然地,華萊士也就沒有“經理人”的頭銜。不過,實際工作內容,華萊士就基本和經理人無異了。
顯然,華萊士不安于室,他的貪婪和欲/望再次開始蠢蠢欲動,短短一個月的“洗心革面”,成功地讓阿爾東放松了警惕,似乎就再次回到了年少時期的幸福時光;但暗地里,華萊士卻正在醞釀著一場風暴。
今晚,這場風暴就正式上演了。
怎么辦,他應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