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拿巴先生,更多的資金,能更快地擴展生意,賺到更多的錢,為什么要限制得這樣緊呢?”弗朗索瓦微微地皺起眉頭問道。
“因為股份的變化,會帶來公司內部的權力格局的變化,進而影響到公司未來的發展。而公司如今的發展,非常的順利,所以大多數的股東自然都不愿意讓公司的權力格局發生太大的變化。因此,股東們自然是更愿意采用貸款的方式來獲得擴張的資金,而不是引入更多的合伙人。我想,這也是非常自然的,很容易理解的事情,您說對不對?”路易解釋道,“不過,也許我們還能通過另一種方式合作呢。”
“您說的另一種方式,指的是什么?”弗朗索瓦趕緊問道。
“啊,弗朗索瓦先生,您聽說過優先股嗎?”路易問道。
弗朗索瓦迷惑不解地搖了搖頭。
所謂“優先股”,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分配等享有優先權,其風險較小。但是優先股股東對公司除了涉及優先股股東利益的事情之外的事務,通常無表決權。優先股股東也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一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
這種“優先股”其實是英國人在十六世紀發明的,但是因為當時市場不規范,加上商業也不夠發達,優先股的優勢并沒有太體現出來,反而帶來了不少的管理上的麻煩,所以,這種做法并沒有被廣泛的使用,甚至于幾乎被人遺忘了。在原本的歷史上,一直要到十九世紀二十年代,一家英國公司在開發運河的時候,遇到了資金困難,想找銀行借錢,利息又太高,想要發行普通股無法吸引新的投資者參加,于是就又把幾百年前的“優先股”再次發明了出來,結果大獲成功。于是這種古老的“金融創新”便開始被廣泛運用。
不過在路易對弗朗索瓦說出“優先股”的時候,距離“優先股”的第一次不太成功的嘗試已經過了好幾百年了,如果不是專門研究這方面的知識的人,的確是不太可能知道這個詞的意思的,所以弗朗索瓦不知道這個詞也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便將“優先股”的概念大致上和弗朗索瓦講了講,然后對他說:“我想,您愿意投資我們公司,最根本的還是為了賺錢。在賺錢上,‘優先股’和普通股并沒有太多的區別,甚至在分紅上,還有一定的優惠。而我想,您對于我們公司如今的運營狀況,以及發展的前景也應該比較滿意的,應該并不想要改變我們公司的業務模式和發展思路。所以,這種優先股,應該是非常適合我們雙方的需要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