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喊冤只是為了給你和傅老師一個交代!
張揚在心里面吐槽,并未說出來,沒有必要為這種口頭之爭跟汪清遠鬧不痛快,他想了想問:“這件事情跟方裳有關?”
汪清遠點了點頭,“算是有關。傅以直說,他曾喝醉了跟人說過方裳的事情,后來這事傳到了某個權貴子弟耳中,對方曾揚言說太便宜他了,要他多蹲幾年。”
張揚想了想,“該不會是方裳的粉絲吧?”
“不知。”
汪清遠搖搖頭,“但對方似乎確有為方裳出頭不平的意思,方裳曾有機會化解這段恩怨,但她拒絕了。當然,對此我完全理解。”
所以你還是遷怒把人家雪藏了這么多年?
張揚繼續暗暗吐槽,又問:“您知道那人是誰嗎?”
“葛隆。”
汪清遠見張揚吃驚地瞪大眼睛,笑了一笑,“那位受害者,你應當也算認識。”
“誰?”
“柳之南。”
“……”
張揚忽然記起第一次見到柳之南的場景,覺得一陣后怕,當初柳之南主動跑自己房間里面來,只怕并不是誤會了自己的意思那么簡單,早有預謀、將錯就錯、半推半就才是!
“當時柳之南多大?”
“未成年。”
柳之南現在看著也就剛成年的樣子,這是四年前發生的事情了,或許不止是未成年這么簡單,這樣說,單憑傅以直犯的事來講,還是輕判了。
有錢真好!
汪清遠看著他的表情,笑了笑沒有再說這件事情,端起咖啡喝了兩口,才道:“方裳的合約只剩下不到一年,你想幫她,就轉到你工作室去吧,后續是不是還要簽約,你們做主就好了。”
“謝謝汪董。”
汪清遠嘆一口氣,沒再說什么,張揚又坐了坐,便即告辭。回到辦公室,他斟酌許久,仔細回想那天晚上的事情。
邱淑清找上門來,洛神說柳之南在偷拍,柳之南又找上門來……后來在機場,她又意外出現,被媒體拍到,并且傳播緋聞……
算算時間,那次鳳凰音樂節之前,葛隆已經向他提出了「約架」,但還沒打,之后柳之南在機場的緋聞事件,則已經與葛隆敲定了《讓子彈飛》的合作。
他沉吟了一會兒,最終拿起手機,給葛隆發了消息:“你認識柳之南嗎?”
等了不到一分鐘,葛隆直接打了電話過來,張揚等響了兩聲,拿起接通。
“怎么問起她了?”
張揚笑了笑,“你認識嗎?”
葛隆也笑起來,“這還真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她是我一朋友公司的藝人,前年鳳凰音樂節,我想過招對付你來著,結果你沒上鉤,就算了唄。”
“邱淑清也是?”
“這我還真不清楚,我出錢就行,怎么執行我可不管,不過后來機場那事可不是我的陰謀了,或許是巧合,或許是她想紅,反正跟我沒關系。”
“你這坦白的……我一時都不知道該說什么了。”
“我爹告訴過我,要待人以誠,以前那是有仇報仇,現在么,事了了,咱們是合作關系,就沒必要為這點小事鬧得離心離德了,你要是覺得過不去,要不再打一架?”
“算了吧,我靠臉吃飯的,不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