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面若無事,似乎根本沒把西門彪適才的無禮放在心上一樣。他翻看著說道:“這些都是小打小鬧,或是西門勍女干辱人妻,或是西門彪毆人致傷、西門慧聚眾賭博,又或是西門家其它的族人窩藏逃犯、與人通女干、燒民室屋宅、逼民自賣為婢、女支,最嚴重的也只是劫掠。這些罪行,奸罪,罪不至死;毆人傷亦不至死。燒民室屋宅、逼民自賣為婢、妓也不至死。劫掠雖死罪,死一人而已……這些罪行可不夠將其誅三族!”
華興頓了頓,揀出一根竹簡,蹙眉說道:“這些是誰探查來的?……屠牛、盜竊、銷贓,這些雖也違律,但官府多不追究,即便追究,輕者只是罰金,重者也不過奪錢財、判二年。此類小罪就不要再查了。”【注1】
楊咨應道:“是。不過這西門氏真的是罪大惡極,之所以截止目前只查到了這些罪證,主要是因為時日尚短,也因為我等只是在外圍打轉。”他沉吟說道,“若是能認識又說動一個西門家的們客,或許能打開突破口。”
華興頷首,說道:“你這話也說得不錯,可以考慮從這方面下手。”交代道,“此事雖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做成的,但你等也不可懈怠,最好能在秋收前,找到足以令西門氏滅族的罪證!”
【注1】古代是不能殺牛——不能隨意宰殺耕牛,特別是中原王朝。早在西周時,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在唐朝,牛主人擅自殺牛,也要判徒刑一年——“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者,徒一年”;到了宋代的刑罰則更重,“諸故殺官私牛,徒三年”。至元朝時,牛主人擅自殺牛,則要杖責一百。殺自己的牛尚且如此,要是殺了別人家的牛,刑罰當然會更重。中國不能隨意殺牛這個規定一直到六十年代才解除。
因為牛在中國歷史上曾經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原始生產力的發展,在農耕時期出現了蓄力參與耕作的現象。牛耕技術出現之后,極大地節省了社會勞動力,擴大了生產規模,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
在沒有自動化農業機械的古代,牛力曾一度是最重要的蓄力,比馬和驢等大型牲畜更適合耕作。所以,牛在生產過程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十分重視保護耕牛,以此來保證農業生產所需。他們往往通過頒布律例,制定懲罰措施,來嚴格規范社會的殺牛行為。
為什么《水滸傳》里的梁山好漢動不動就吃牛肉?店里也賣牛肉?
因為梁山好漢是和朝廷作對頭的,行動上攻城拔寨,飲食上當然也要大吃朝廷禁止的牛肉。所以,好漢們動不動就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而且指明了那個大塊肉就是牛肉,公然地表現對于法律,對于朝廷藐視的姿態。
在《水滸傳》中,這一點表現得非常明顯,合法經營的店一般經營豬肉或者其他的一些肉,但不經營牛肉,鄭屠戶當時開的那個店,也只是掛三五片豬肉,江州潯陽樓沒有牛肉只有羊肉。賣牛肉的多半是黑店,母大蟲顧大嫂的酒店公然懸掛牛肉;梁山的耳目旱地忽律朱貴的酒店供應牛肉;湖蕩深處的石碣村酒店開宰黃牛,賣“花糕也似肥牛肉”;揭陽嶺上殺人劫貨的催命判官李立的酒店賣牛肉供客人下酒;無法無天的母夜叉孫二娘更是公然標榜:“我家饅頭,餡料是黃牛的”。敢于在自己家中屠牛的都是一方豪強,如九紋龍史進的史家莊、沒遮攔穆弘的穆家莊,與梁山泊為敵的祝家莊等。
有身份的紳士,一般也都不屠牛,比如小旋風柴進的莊院,托塔天王晁蓋的晁家村,及時雨宋公明的宋家村等等雖然都以“仗義疏財,接攬英雄好漢”聞名天下,但待客只是“殺羊宰豬”、“殺雞宰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