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上有記錄,洪武時規定:灶戶除正鹽外,將余鹽夾帶出場及貨賣的處絞刑。余鹽送交運司,每一小引,給官米一石。
一小引鹽,就是二百斤。
而地方都轉運鹽使司或者鹽課提舉司要貪墨,除了從正課中攤派一些不入賬冊的苛捐雜稅,諸如柴稅、陰天稅、漲潮稅等等,最主要的就是從這些“余鹽”中做文章。每年少報給朝廷出鹽的產量,讓朝廷少撥付鹽引,再把多余的鹽通過一些假鹽引賣給鹽商,由鹽商提出鹽后運送到別處買賣。
至于多余的鹽引,則通過與鹽場的私相授受而得來。
為了貪污,各級衙門和鹽場之間花樣百出。
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大明朝市場經濟并不活躍,銅少銀貴,但一個鹽課提舉司提舉,三年一任差不多也能有三萬兩銀子的進項,但其需要給戶部、布政使司、地方州府等一些職司衙門進貢,但不管怎樣兩萬兩銀子是有保證的。沒有強硬的關系,根本進不去鹽課提舉司。
沈溪擺手道:“本官才疏學淺,對于算賬之事向來不擅長,對于今年鹽引之事,只是例行作出征詢。不知今年夏天,朝廷一共調撥多少鹽引與廣東鹽課提舉司?”
陳懷經道:“回沈大人,夏天是廣東鹽課提舉司轄下各大鹽場出鹽旺季,朝廷一共調撥八萬三千四百大引,也就是十六萬六千八百小引。大人,您是否要派人前去核查清點鹽引數量?”
一共要出兩三千萬斤鹽,如果去核查的話,豈不是要累死人?
沈溪道:“清點鹽引的事情,本官就不多費心神了,但想要問一句,鹽課提舉司要征調多少人手來運鹽?”
陳懷經笑道:“大人,鹽課提舉司通常不需督察運鹽,一般來說……是交給地方士紳富戶,讓他們繳納鹽課之后,提領鹽引往鹽場提鹽,然后分送各地。如今是夏鹽出倉之時,各地士紳已往廣州府匯集而來。”
陳懷經所說跟沈溪以往所知,以及近來調查獲悉,基本沒有什么差別。
鹽課提舉司把提鹽的對象說成是地方的士紳富戶,也是因為官府一向看不起商賈,所以不會直接買賣鹽引給商賈,而是需要商賈通過地方上跟布政使司、鹽課提舉司有關系的士紳作為中間人,這其中又是一系列骯臟交易。
一斤鹽出廠價不過十幾文,朝廷征足了稅,戶部也拿到鹽課,照理說轉運出去,一斤鹽到二十文上下就已經很貴了,可現在倒好,一斤鹽的價格通常要到四五十文,而偏遠地區更是要到六七十文,這是普通人能消費得起的?
沈溪這輩子忘不了自己小時候就著野菜下飯的經歷,那時覺得只要野菜蔥花湯中鹽味足一點,就是無上的美味。大明朝的鹽課制度本身沒什么問題,問題出在**的官場上,跟鹽政有關的衙門都想伸手,如此下來導致鹽價居高不下,視吃鹽為稀罕事。
沈溪沉著臉問道:“那在夏鹽出庫前,鹽場是否會放鹽?”
陳懷經臉上本來帶著笑容,聞言笑容頓時僵住了,隨后醒悟過來,趕緊行禮:“回大人,絕不可能。廣東沿海的鹽分為夏、冬兩季出庫,夏鹽鹽引在六月中旬調運往廣東鹽課提舉司,鹽引出來前,鹽場內嚴禁任何人夾帶私鹽。”
沈溪點頭道:“那是否會有灶戶夾帶私鹽,比如說,用衣服浸泡鹽水,帶出鹽場?”
陳懷經這下臉色更難看了,他又連忙解釋,道:“沈大人對鹽場之事或許有所不解,這鹽場就靠著海,只聽聞有刁民趁夜乘船出海,在小島上煮鹽曬鹽,以作私運販賣,卻從未聽聞灶戶將私鹽帶出鹽場,這可是要殺頭的罪行……灶戶要夾帶私鹽,作何不直接用衣服去海水中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