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知道對知府衙門這些與宋鄺同流合污的官員來說,最大的震懾不是殺多少人,或者用多么狠的刑罰,而是用足夠的證據令宋鄺對自己的罪行啞口無言。
一罪落實,宋鄺就已經是罪無可赦,沈溪要坐實宋鄺其他罪行可謂輕而易舉。
“誰要檢舉他人,或者是被他人所檢舉,就看你們的了。”沈溪站起身來,“暫且退堂,半個時辰后再審!”
又是延后半個時辰審案,這次聽審的百姓心中多了幾分急迫,都想看最后的大結局,偏偏此時公堂審案暫告一段落。
百姓雖然心中遺憾,但都不敢喧嘩,目視沈溪進到內堂,人走之后,外面才傳來小聲的議論。
荊越進去請示過沈溪,出來大聲宣布:“將一干人犯押解到廂房單獨拘押,給予紙筆,若出來時不能老實交待,一律以從犯處置,問題嚴重者按照軍法就地格殺勿論!”
“得令!”
兩名官兵先將癱軟在地的宋鄺押下去,隨即是知府衙門的官員。
隨著一眾官員押解去了側院廂房,大堂內只剩下手持殺威棍的官兵,百姓的議論聲逐漸變得沸騰,而衙門外面陸續開始往里擠人,這些人大多是曾給宋鄺送禮的本地士紳和商賈,在得知沈溪放出的“坦白從寬”的消息后,擔心家族沾染上行賄或者是通匪的大罪而被抄沒,只能前來“認罪”。
“爾等何人?”
荊越手提佩刀,趾高氣揚立在大堂前面,好似門神一般。
一位五十多歲的儒衫老者下跪道:“回官爺的話,小人有罪,特來向督撫大人請罪!”
“草民也是來請罪的!”
檢舉揭發這種事,宜早不宜遲,誰來得晚了,那時可能罪行都已經定下,不再需要多余口供,那他們就不再是“污點證人”,而是被人指證的罪犯,輕則以行賄罪、重則以通匪罪名論處。
在大明,但凡涉及到官員的職務犯罪,無論官民,自愿或者被迫,只要審定有罪,那至少也是抄家發配的結局。
抄家將意味著一個大家族上到八十歲老態龍鐘的老者,下到襁褓嬰孩,都要被下獄問罪,在牢里吃苦不算,最后男丁要被發配邊疆,女眷則要落入教坊司,偌大的家族就此土崩瓦解,就連父母妻兒也要天涯永隔。
荊越這會兒對沈溪佩服得五體投地,站在那兒冷笑不已:“請鳥的罪啊,大人正在休息,請罪跪在堂上,大人有交待,來早的坦白可以從寬,來晚了一律按罪論處!”
各大家族的家主不敢過多廢話,進了公堂趕緊搶地方下跪,生恐下跪晚了連個跪的地方都沒有。
府衙內堂,沈溪悠閑地喝了口茶,問站在一旁的玉娘:“玉當家可認為本官審案中有不妥之處?”
玉娘恭敬行禮:“沈大人一切都按照規章典籍做事,奴家不敢妄自議論。”
沈溪道:“有需要斧正的地方,玉當家但說無妨,如此吞吞吐吐莫非是與知府宋鄺等人有勾連,擔心問罪?”
玉娘聞言不由搖頭苦笑,自己一直都在追查宋鄺的罪行,心里巴不得讓宋鄺早點被問罪下獄,怎會跟宋鄺有勾連?
但玉娘馬上想到一個人,乃是與她同來查案的江櫟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