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尚書李起元拱手奏道:“戶部已做好在即墨青島灣(青島)、崇明(上海)、明州(寧波)、廈門、廣州開市舶司的準備,所派官員可即刻啟程。”
朱由校點了點頭,沉吟著說道:“普通貨物進出口貿易的稅率便暫按兩成收取,生絲、絲綢、瓷器、茶葉、白糖、棉布的出口稅率為五成。”
這個稅率在朱由校看來并不算高,大明的絲綢、瓷器、茶葉等可是全世界的俏銷貨,運至歐洲就是數倍的利潤。
而且,這是大明能夠保持壟斷地位的拳頭商品,不使勁收稅,那不是傻了嗎?
除了商品出口稅外,還有引稅(出口資格證)、船稅(出口稅)等,和以前差不多,但收取的力度并不一樣。
不管走私多猖獗,開放海禁,增加海關,都是勢在必行。有問題就想辦法解決,總會越來越完善,越來越科學的。
何況,朱由校還有后招兒,會逐步開始施行。
比如控制主要出口商品的產地,收購商采取官府授牌制,或者收取抵押金。
若是海貿,在哪個海關出口,便在哪個海關交稅拿證明;若是內銷,也要在運到后向地方官府報備。拿著回執證明,就能繼續領牌,或是取回抵押金。
這與后世的糧食收購證是一個道理,只有在內地有家有業的商人才授牌,或者你就不要抵押金鐵了心走私。
這樣一來,就差不多能從源頭上控制住走私。
當然,不管是什么手段,走私是不可能完全消滅的。后世那么厲害的緝私手段,那么先進的裝備,還有鋌而走險的呢!
而實行并完善商品落地報備制度,還能更好的收取商稅,為完全取消鈔關而打下基礎。
李起元已經與皇帝仔細商議過,見皇帝作了最后決定,便又有些猶豫地問起了另一件事情。
一條鞭法雖有弊病,但折銀收取確實方便了官府。改收實物的話,運輸倉儲等環節不好掌握,很麻煩。
“是朕沒交代清楚。”朱由校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說道:“此政策暫時只在陜西、山西、河南、北直隸實行,各地所收糧食不必解送,每州建糧食儲備庫,就地貯存。”
停頓了一下,見李起元等人面露疑惑,朱由校又補充道:“儲糧備荒備災,非常必要。”
若是備荒備災,倒也可行。李起元沉吟了一下,說道:“依臣所見,亦可嚴格整頓,使各地預備倉恢復作用。”
明太祖洪武三年,命州縣皆于四鄉各置預備倉(永樂中移置城內),出官鈔糴糧貯之以備賑濟,荒年借貸于民,秋成償還,遂為定制,取代了常平倉。
但到了明末,這些制度和政策只是名存實亡,備荒救災系統不僅癱瘓,還成為一些官員貪污**、生財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失去了應有的作用。
李起元看了一眼吏部尚書陶朗先,補充道:“預備倉或可責成官員專管,每年造冊報戶部,并定倉谷糴糶之法,春夏出糶,秋冬糴還,平價出息。如遇災荒,即以賑濟。”
陶朗先知道李起元的意思,拱手奏道:“萬歲,微臣以為由戶部派員專管為好,不隸地方官,直報戶部更為方便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