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寫個告示,就說我這里有很我多的糧,需要運到三十里外的李家鎮,所有來運糧的人,運一石糧給一斗為獎勵。就這樣!”
“就,就這么寫?”寫字的先生有些尷尬。
這縣令得多不靠譜才能寫出這么不著四、六的告示,咋一點文采都沒有呢。
“那你想怎么樣?這種簡單直接的不好么?我讓你寫‘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有幾個能看懂的!”李慕云不耐煩的瞪了那先生一眼,沒好氣的說道。
“呃……,是,是是!”那寫字先生被李慕云說的無言以對,只能連連點頭稱是,隨后上前拿起筆在紙上寫了起來。
不過你還別說,這家伙雖然落魄了些,但字寫的還真不錯,至少李慕云看了半天一個都不認識,氣得他狠狠一拍桌子:“你特么寫的這是啥?逗老子玩兒呢?老子讓你寫的簡單一點,沒讓你寫天書,娘的!重寫!”
“是,是是!”寫字先生被嚇了一個哆嗦,連忙換了一張紙重新寫了起來,而這一次丫用的是正八經的隸書,總算是讓人能看懂了。
要說這大唐這些識字的人啊,總是改不了喜歡炫耀的毛病,通俗點說就是嘚瑟。
比較出名一點的就是李白這小老頭兒,你說皇上找你寫個序,你就寫唄,給他整滿意了是不是大家都舒服,當然了,你不想寫也成,裝醉也不錯。
可你非來一句‘天子乎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你說這不是找病么。
皇上找你,你不去就不去了,還非得嘚瑟一下,雖然可以理解為文人風骨,但是你考慮過皇上的感受沒有?
人都說見官不敬早晚是病,更何況皇上乎?
所以說,唐代的識字之人啊,都有些過于理想化,文才固然不錯,但卻少了些處事的圓滑。
話題扯遠了,咱們再說回來。
卻說這寫字先生寫完了李慕云讓他寫的東西之后,并沒有離開,而是在某候爵的‘邀請’下寫了十來份,同時在其‘盛情’挽留下,又陪著三胖子把十來張告示貼的滿城都是,等再次回到縣衙,已經是日幕時分。
“大人,小人可以走了么?”跑了一個下午,腿都有些打顫的寫字先生向李慕云請示道。
“走?上哪兒去啊?”李慕云抬頭看了他一眼:“打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秘書,明白嗎!”
“啊?秘,秘書?”寫字先生愣住了。
“后院有房子,自己找一個間去吧!”理都不理這寫字先生,擺擺手示意已經回來的手下帶著他去后衙。
自從李慕云安排人把那個潑婦抓了之后,孫亮理智的選擇了搬家,而且不但如此,這貨還跑到了大牢里面陪著老婆同吃同住,看樣子似乎也不打算出來了。
所以現在的后衙就是空著的,根本沒人住,李慕云把寫字先生安頓過去之后,這才看著前面一個小廝打扮的家伙,舊事重提:“你剛剛說你家老爺答應了,那你能不能告訴我,我的糧食什么時候能到?老子的耐心有限,別逼著老子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