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起來還多虧張嬙家住的是張嬙媽媽樂團里分的房。
她們這個大雜院,各家各戶幾乎全是搞音樂的。
所以作為圈兒里人,鄰居們對這種事兒司空見慣,不是太在乎。
否則的話,那張嬙也就真的沒了安寧,怕是連待在家里也會不堪其擾呢。
到了7月份的時候,張嬙的磁帶在京城已經銷售一空了,異地的銷售情況也是即將貨源殆盡。
張嬙越發忙碌,除了平日演出和接受采訪,也已經開始為“天壇書市”的演出而排練。
這個時候,不管張嬙自己意識到沒有,不管她有沒有去過外地登臺亮相,不管她有沒有歌舞團的正式編制。
她都已經是當之無愧的當代流行樂壇頂流了。
也是這個時候,馮朝年終于坐不住了,主動找上門來跟寧衛民商洽。
一是提出張嬙這張專輯的銷售潛力還很大,建議寧衛民增加發行制作量,不要辜負這么好的市場機會。
二是跟寧衛民合計回款的時間和方式問題。
而這表面上的兩個問題,本質上卻是一個問題。
因為磁帶發行走的是華夏音像公司的發現渠道,款子也都打到華夏的賬面上。
寧衛民要想拿到錢,就得人家點頭才行。
可要人家行方便哪兒就那么順當啊
盡管是理所應當的事兒,可他不讓人家高興了,那能行嗎
馮朝年這次是帶著利益訴求來的,主要的談判籌碼就是在回款問題上能卡寧衛民脖子。
不過馮朝年采用的策略倒是很軟和,他口口聲聲說自己跟寧衛民做的這筆生意,讓上頭批慘了。
總公司的一把手看到張嬙的專輯這么火,怪他有眼無珠,白白放走了一條大魚。
還差點為此要撤他的職。
而他要保住職務,就得戴罪立功,所以來求寧衛民幫他一把,讓他跟總公司能有個交代。
怎么交代呢
他的意思就是,最好他們重新簽訂合同,再增發一百萬盤磁帶。
這批貨的利潤,要讓給華夏音像公司較大一份。
對于馮朝年這番話里到底有幾句是真,幾句是假,寧衛民心里當然有數。
不過他不反感這樣的人,反而有點欣賞。
因為說實話,這盤磁帶這么火,會產生一定后遺癥是他能提前想到的。
要不是顧忌“分贓不均”的隱患,他也不至于非得通過美術雜志的主編尋找合作公司。
圖得就是有人際關系來做保,在談判上還能占幾分主動。
而馮朝年的行事風格,很符合他吃軟不吃硬的口味。
起碼人家算是言而有信,答應他的基本都做到了,沒在已經說好的事兒上,來回拉抽屜。
待人也算誠懇,不管有沒有必要,還曾經幾次好意提醒他市場風險。
這樣的人,是有道德底線的,即便是有利益訴求也不會太過貪婪離譜。
這不,表面上的工夫還是做的很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