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放貸只找做服裝生意的人。
因為她自己是賣服裝的,最清楚這行里的利潤之大。
也清楚找自己來借錢的人,是否有選擇服裝的眼光和經營天賦。
其次,放貸的目標,還必須的是人品過得去,知根知底的熟人。
且有按手印的借條,營業執照做抵押和中人作保才行。
有了這些,欠債不還,就沒太大的可能性了。
因為她畢竟有憑有據,能找著借錢人的根兒上。
哪怕借錢的人賠了。
但凡要點臉,還想把生意做下去,就不可能不認賬。
最后她還會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對每個借貸者羅列信用度。
信用好,人品好的,生意做得好的,她可以多借,利息也會相應漸少點。
如果心里存疑,她就少借,而且利息要的會高一些。
但再怎么說,她是不會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
針對一個借貸者,哪怕再信任,關系再好,她頂多放貸自己資產的一半就到頭了。
至于怎么和目標提及這種事?那太容易不過了。
現在是手里有錢的人才是稀缺資源,是完全的貸方市場。
殷悅只要找到這些做生意的人主動聊上兩句,讓他們知道自己手頭挺寬裕,再留下個聯系方式就足夠了。
但凡生意人,就沒有不想借雞生蛋的,更沒有抹不開面子一說。
一旦遇到了用錢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會聯系她,提出借錢的事兒來。
總之,作為手有余錢的金主,殷悅完全居于有利地位,幾乎是毫無風險的分享起改革初期的商業紅利。
像她第一筆錢放出去就特別順。
那次,是她借給了一個賣高跟鞋的初中同學五千塊。
說是一個月,可其實二十來天,人家就還了。
百分之十的利,五百塊順利到手,同學還請她搓了一頓飯,表示謝意。
沒別的,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啊。
然而這些錢還沒在抽屜里擱上三天。
殷悅家隔了一條胡同的一個街坊大哥,要奔花城進貨去了。
這主兒過來問了殷悅一聲,就又帶上了這筆錢和殷悅剛開出來的一個月工資上路了。
但是,就因為帶回來的東西太好賣了,這個街坊掙錢掙瘋了,簡直樂壞了。
一高興,忘乎所以,居然回來后就把還錢的事兒給忘了。
等到殷悅找到他家來,這才想起來。
結果一個不好意思,借走了八千,直接給了九千。
多給了二百算耽擱幾天的利息不說。
這主兒還讓殷悅挑了兩身衣服拿走,算是聊表歉意。
就這樣,一筆筆的借出,一筆筆的收回,殷悅的本錢在一年里幾乎翻了一倍。
再加上她仍舊每個月入手的收入,她已經成了手握五萬錢財的小富婆一個了。
盡管她比不上那些真正的生意人收獲大。
盡管這點小錢只能說細水長流,但畢竟比放在銀行那一年百分之五點七六的死期利息強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