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就是官府多印出來,可以自己留著花的余錢了。晏湲給他們的印的水火錢,是五年后換界的錢。如果五年后官府賴賬,不還他們的本息,這筆水火錢也到期了,他們就可以在民間拋售藩引換錢。
事實上,他們的風險是跟藩引綁定,藩引又跟千千萬萬老百姓綁定,只要老百姓肯用,官府不廢除藩引,這筆到期的水火錢,就能讓他們收回本錢。
這種揚州鹽商們商量出的辦法,晏湲跟呂頤浩商量之后接受了。呂頤浩沒想過賴賬,至少當前沒有賴賬的打算。至于以后會不會賴賬,呂頤浩自己也不確定,必定權力更傾向于不約束自己。當年李綱要殺張邦昌的時候,絕不會想到還會有一個劉豫,權力的每一次任性,其實都是在斷自己的路。殺了張邦昌這個主動把皇位歸還趙氏的文官,劉豫就不敢向趙氏投降了。
于是一筆一千萬貫的官債就這樣完成了。
晏湲印了一千萬貫時間為五年后的水火錢給鹽商集團,鹽商們從市場上收購鹽票、糧票,以及大量現金,交給呂頤浩的都督府,債息為五分。他們會虧嗎?不會,他們繼續轉嫁風險,將債券拆開發賣。他們做的可比李慢侯狠多了,李慢侯在發鹽債的時候,分拆的可是一萬貫一張,只讓大商人來做這么買賣,承擔這筆風險。
鹽商們卻分拆到了五貫以下,顯然面對的對象就是普通老百姓。這回倒不是讓老百姓來制衡官府,純粹是一筆買賣。
他們將官府給他們的水火錢,作為憑據,發賣給一個個老百姓。告訴他們,手持這種水火錢,憑票按月找他們領利息,他們賣給呂頤浩的債券利息是五分,給老百姓分三分,自己留了兩分。但卻等于一轉手一分錢都沒出,單憑組織攤銷,白得兩分利息,而且一次性計提了出來。一倒手,凈賺二十萬貫。
對于老百姓來說,手持五年后到期的水火錢,每月可以領利息,五年后可以還本,而且就算官府不還本,水火錢也能用啊。所以老百姓也愿意接受,有點閑錢的,禁不住一個鹽鋪掌柜、伙計的推銷,反正也沒多少錢,于是一貫、兩貫的也就有人買了。
鹽商采用這種手段,也跟他們的經營狀況有關。由于李慢侯改了鹽法,產銷不限,導致大量過去那種總商性質,靠壟斷包賣發家的鹽商不適應,許多都做虧了,甚至破產。但一些適應的鹽商,卻迅速崛起。這些鹽商有一個特點,那就是規模特別大。大多數人有自己的船隊,運銷迅速,快速變現,快速回本,周轉非常快。很多人有自己的鋪子,直接面向客戶,一次性采購成百上千石食鹽,發到一家家鋪子里,薄利多銷。更有自己制鹽,自己銷售的。
最頂尖的大鹽商,打通了產銷一條龍產業鏈,自己的鹽場,自己的鹽船,自己的鹽鋪,除了給官府交稅之外,整條產業鏈的利益都在自己手里,極力壓低鹽價,打擊競爭對手。
因為面向消費者,所以他們攤銷的對象,也瞄準了普通消費者。就將債券拆分開來,一貫一貫的去賣。沒有實物債券,就是一張張水火錢,票面略低于老百姓給的現金。一斛米在揚州價值一貫五百到兩貫錢之間,鹽商收兩貫錢,給一斛米票水火錢。鹽票也類似,因為還要考慮將來收回來呢,官府可是要求將來要回收的。否則一千萬貫水火錢流入市場,那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