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其中取出一支頭部嵌毛的木筆,隨后小心翼翼的遞給了蘇劫,道:“武侯,這是蒙恬所書用的筆,因用毛須所制,末將叫做毛筆!此筆,末將細細制作了三日,取用的上好的狼毫,也是末將送給武侯的禮物!”
蘇劫點點頭道:“狼毫啊?到是頗為珍貴了。”
蒙恬道:“尋常毛筆用馬鬃制作便可,武侯身份尊貴,末將顧多用了些心思。”
王翦,王賁看去大驚,這不正是蘇劫平日里書寫事物的東西嗎?
這?!
蘇劫接過毛筆,仔細的端詳起來,道:“此物巧妙,你是如何想到的。”
蒙恬道:“回武侯,這是末將在邊關打獵時,看見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跡,才想起平日里軍中書寫都是用的竹簽,寫兩字便要蘸墨,極為不便,若是能夠用這種毛須替代,一定會大大的提高文書效率!”
蘇劫,王翦王賁都紛紛點頭,他們都是知道毛筆的作用的,只要染墨可以書寫很多字,比竹簽要效率的多。
蒙恬繼續道:“后來末將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本以為可以成為毛筆,可試了之后發現根本無法染墨,自然也就放棄了,當時末將便將兔毛筆扔在了關外的一個石坑中。”
蘇劫問道:“那日后,你又是如何成筆的呢?”
蒙恬道:“末將也不太清楚,只是有一日,末將無意中路過那個石坑,發現兔毛濕漉,看到筆上的兔毛更加白了幾分,用手觸摸之后發現更加柔弱,于是就試著帶回了蕭關,蘸墨試了試,果然便能成字!”
蘇劫笑著點頭,道:“你可知道,你的毛筆是天大功勞?”
實際上,毛筆并不是蒙恬發明!
秦謂之筆,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
嬴政一統天下后,才統稱為筆。
但是筆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也就是說,后世所用的毛筆,都是按照蒙恬的樣板來延續了數千年!是蒙恬精制!
蒙恬大驚道:“武侯此時何意,此物只是蒙恬效仿前人而精制!”
蘇劫道:“從大的來說,此筆功在千秋,從近的來說,此筆一出,我秦更會強大數分!”
王翦已然明白了過來。
蘇劫繼續道:“竹簽刻字,一時六十余字,竹簽書文,一時二百余字,若是毛筆,一時多少字?蒙恬,你若是將此筆貢給秦王,闡明其中真意,讓大秦上下,皆用此筆,于國便有社稷之功,若是百家學問,皆用此筆,那于后世便有文儒香火之功,此功不可謂不大啊!”
蒙恬愣了半刻,他沒有這般去想過。
大王如何會看重他搗鼓的小玩意,此時聽蘇劫這么一說,才知道原來毛筆對秦國這么重要!
蘇劫道:“你于秦國有大功,本侯封賞,已經不太合適了,只有大王才合適,本侯想將此筆獻給大王,表彰你的功勞,你覺得如何呢?”
蒙恬知道這是武侯刻意的想提拔他!
他本以為,武侯只會將他納入麾下,萬萬沒想到,自己獻給武侯的禮物,讓武侯這么看重!
蒙恬頓時稽首感激道:“末將多謝武侯大恩!”
蘇劫這么做,等于將蒙恬一舉舉薦到了秦王面前,對蒙氏來說,這就是大恩,也正是蒙驁想看到的,他不敢在信中明著說想讓蒙恬獲得趙政的注意,但是,這一點,蘇劫如何會看不出來呢。
蘇劫用眼光瞅了瞅了蒙恬背來的木匣,頓時猜到了幾分。
實際上,他真正需要的,就是這木匣中的事物,他還怕蒙恬不帶來,如果不帶,也要讓蒙恬給他搗鼓出來。
蘇劫問指了指木匣,道:“此乃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