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個半人部落里長大,因為做事情認真,所以成年后找到了一個半人姑娘結了婚。慢慢的,還成了部落里的小頭頭。但是我們這個部落,始終是依托于人類的勢力生存的,雖然能養活自己,但也僅僅只是做到了起碼的溫飽。
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類的長官過來告訴我們,我們生活的這片土地,要被強征了,他們讓我們滾蛋,可我們不愿意。就這樣,雙方打了一架,我們的族人死傷無數,我老婆也被打死了。但就在這個時候,高原大陸上發生野生怪物大遷移,人類人手不足,我們剩下的人,就被強征入伍,戴罪立功。整個部族三百多人,在戰斗中浴血奮戰,最終活下來的只有十三個人,我們這十三個人,就被當作某種宣傳工具,正式進入了人類社會,成為了人類社會的一份子。
我成了一個人類世界中最低等的列兵,穿上了一身軍裝,我和同伴們被打散,身邊的人全都是人類。其中一個跟我同屬于一個列隊的女孩子叫阿曼達,就是她爸來強征我們的土地,打死我的老婆,還強行征我入伍,我也不知道該感謝他還是憎恨他。
但是客觀上,他確實給了我機會。
阿曼達她爸,是我遇到的第二個人。
我在部隊里服役十二年,參加戰斗二十六次,我的族人都死光了,只有我活了下來。我一路積累軍功升到了士官,成了當地有名的戰斗英雄,在部隊里當上了最大的那個小頭頭,跟阿曼達她爸同級。還偷偷摸摸睡了阿曼達。但是因為各方面原因,我被卡在了從士官到尉官的坎上。不過好在這個時候,阿曼達懷孕了。
阿曼達她爸為了體面,就拿出多年的積蓄,賄賂了我們部隊的長官里克爾梅,里克爾梅長官把全隊唯一的進入軍事學院學習的名額給了我。就這樣,半年之后,我跟里克爾梅成了同級同事,阿曼達她爸成了我的下屬。
里克爾梅,就是我遇到的第三個人。
我被調到了高原大陸的另外一個小城市,擔任當地的一個部門領導。我這時候向下看,發現不管是阿曼達她們家,還是祖魯足足那樣的人,還是曾經的我自己,這些人的命運,我都或多或少地依靠自己的主觀意志去改變。
我繼續努力工作,接下來幾年,又因為表現良好外加行賄成功晉升,但是升到校官的時候,我發現自己,似乎又上不去了。因為沒有可以牽線的人。簡單來說,我就是想行賄,也不知道該去找誰。社會階層,似乎又從這里被分割開。
而我個人是什么情況呢,我的情況是,雖然我升職了,但是我發現自己所能影響到人,始終只有那么多,我上面還有一個大佬,他手底下有幾百個像我這樣的高級馬仔。每個人都在費心思頂替大佬,但永遠也做不到。
因為機會太少。
我賊心不死,欲壑難填。但沒有輕舉妄動。我沉下心來,多方打聽,花了整整三年,才終于摸清路子。我越過了我上面的大頭頭恩庫拉,找到了頭頭的頭頭默里奇,給默里奇當狗。當了五年的狗之后,默里奇終于給了我一個機會,讓我去平叛,滅掉一個半怪部落。
我不是人,我是畜生,我做了,做得很徹底。回來之后,我就升職了,恩庫拉被平調走,我頂替了恩庫拉的位置。
恩庫拉和默里奇,是我遇到的第四個人。
我終于跟恩庫拉平起平坐。
但坐下來后,發現其實原來也不過如此。
我只不過成了我們這座城市里,千百個恩庫拉和默里奇之一,只不過比我當阿曼達她爸的領導時,管的人稍微多了一點。真正的大佬,是掌控著我所在的這座城市的市長,加加羅爾。加加羅爾就像一個土皇帝,雖然名義上接受國際和平組織調遣,但卻實際控制著整座城市的所有資源。全市兩千萬人,他想讓誰上位,誰就能上位,他想讓誰死,誰就得死。
甚至只要他膽子夠大,他還能發起戰爭,吞并其他的城市。
而在高原大陸上,這樣的城市又有成百上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