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大約兩分鐘,又走進來兩個人,前面的中年警官一身制服,纖塵不染;后面的也是個中年,西裝革履,爍爍發亮。
門外還有人,有幾個,凌夜感覺不出,只看到一個女服務生在門口晃了一下。
凌夜傻眼了,直覺腦子里“嗡”的一聲……
他是一名高三的學生,也知道警官是執法的,甚至閱讀過一些法律條文。
不過,就像知道報案可以打報警電話,卻不知道如何界定,撥打報警電話是惡意還是善意一樣。就是不折不扣的法盲。
是法盲,卻不是弱智。凌奶奶不止一次的教導他,“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可是,他深知警官,跟鬼真的不一樣。
跟鬼打交道才半個多月,在網上看一些警官執法的案列,卻已經多年。
自從看到某個沿海城市,警官在大街上查身份證,接過身份證直接撕碎了扔下水道,然后以沒有身份證為由,將人帶走,處以拘留罰款。
凌夜走在街上,雖然每次身上都揣著身份證,可是一碰到穿制服的,立馬心虛的選擇繞路走。
此刻被四支槍指著,加上那位中年警官,從頭到腳都散發凜然正氣。凌夜的心,早就虛了,雙手不由自主的哆嗦。
別的不說,這會兒他身上根本沒有身份證,住進這大酒店,凌夜也不知道是違規還是違法。還有,廖霞這會兒香艷地躺在床上,也不知是怎么定性。
真沒做什么虧心事,警官們破門而入,凌夜卻心虛得渾身顫抖。這一顫抖,五萬塊錢都掉地上了,包也掉地上了。
包掉地上不要緊,意外的從包里蹦出一支槍出來。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錯了,凌夜居然伸手就將那把槍,撿了起來。
沖進來的那些人,面色頓時大變,齊聲暴喝。中年警官神色一凝,大手一揮,柔聲道:“年輕人,別沖動……聽我說,千萬,千萬不要做傻事……”
傻事?凌夜感覺,十八年的人生,做的最傻的事,就是惦記著這里的早餐……早知道回來,會攤上這一檔子事,就是餓三天三夜,他也不會回來。
餓三天三夜,死不了人……這會兒雖然也還沒死,可是身上指不定有幾處骨折。
最嚇人的,還是被幾支槍指著。而且又鬼使神差的,撿起了那支槍。
去撿那把槍做什么?又不會用!這要是被當場擊斃,然后冠上襲警、持槍拒捕的罪名,可謂是人證物證俱在。到閻王殿都很難證得清白。
也就是沒有命魂,要是有,估計這會兒也得嚇丟了……
終究是個土老帽,沒什么見識……
凌夜沒有去想,真要是凌晨跑回家了,廖霞又在大富豪這間客房出了事,他能脫得了干系?
怎么說呢?這就是好管閑事的因果。從昨天傍晚撥打那個報警電話開始,這就該當有此一劫。從那時起到現在,哪一樁事是他能自主選擇的?
要不怎么說,這是個扶不起的時代呢!
中年警官一邊苦口婆心地對凌夜進行普法,一邊慢慢地朝他靠近,最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凌夜沒有挪動哪怕一厘米的情況下,就將他繳械了。
“銬起來!膽子太大了,居然還想在我面前持槍拒捕!”中年警官厲聲喝道,一臉的不屑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