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準損壞執勤設施和用品:,武器只是暫時發給你們用來放哨的,兩個人交接的時候一定要主要武器的使用,不要無緣無故的損壞。
7:不準玩弄武器警械,武器警械不離身:,不可以拿著武器打獵,玩耍,練武等,發現一次軍法處置。
8:不準擅自動用和侵占公私財物:,不可以在放哨期間侵占駐地的任何東西,不可以偷吃東西。
9:不準泄露執勤秘密:,絕對不可以私自告訴別人自己放哨的位置以及內容,一定要注意好保密。
10:不準擅自處理涉外問題:,不可以私自離開自己的崗位,去處理自己的事情。
以上10點大家都聽明白了嗎?”墨璃問道大家。
“明白隊長。”
“哨位交接班詞:本班哨安全無事一切正常,準備齊全武器良好,請檢查!”墨璃又告訴他們交接的時候該如何確定是自己人。
唐朝行軍打戰扎營方法如下:
軍隊的工事和營盤是防止敵人襲擊的保障和軍隊失敗時依托的屏障。一個修建良好的工事體系,是難以攻破的,敵人的一切詭計在它面前也難以得逞。
例如,寬近7米的第一道壕溝,5米寬的第二道和第三道壕溝,第三道壕溝中灌滿了水。后面是4米高的護堤,上面再加上胸墻和雉堞,胸墻和護堤銜接的地方,向外斜列著削尖的木樁。護堤上每隔27米修建一座木塔。并布置弩炮。護堤和第一道壕溝之間相距130米。
為了增加敵人穿越的難度,在這130米內很快又增加了如下防御設施:采伐了許多樹干和堅韌的樹枝,把樹枝頂端的皮剝去以后再削尖,在挖掘了一道1.7米深的連亙不斷的壕溝之后,把這些木樁直立著排在溝內,把它們的底部釘牢(可能用了鐵釘,也可能是埋在土里夯實),使敵人無法拔掉,只有樹干的尖端伸出在地面上。它們一共有五行,一層一層地連在一起,互相銜接,又互相穿插,任何人沖進它們,必然會使自己被這些極尖銳的木樁戳穿。在這前面,又挖有象梅花形似的斜對角的坑,深一米,逐漸向坑底收縮傾斜。里面安放著人腿粗細的圓木樁,頂上削尖,用火熏硬,有一部分伸出地面,高度不超過四指。為了使它們堅韌和牢固,在它們底下墊有33厘米厚,夯實的土。
坑的其余部分放著樹枝和柴草,用以掩蓋這些暗器。一共挖了八行這樣的坑穴,相距各一米。在所有這些工程前面,又有33厘米長的木材,頂上釘著堅固的鐵鉤,彼此相隔不遠地整個埋在土中,布滿各地。
整個工事分對內、對外兩部分,對外部分周長達21公里。
一般在長時間駐扎營地的時候,軍隊不會隨意的就原地扎營,而是會選擇好易守難攻的地方,還要修建工事,要不然敵軍隨時突襲軍營,一點防護措施都沒有,那還怎么打仗,所以電視中我們看到大軍隨地找個地方就扎營,一扎就是十天半個月都是不科學,如果扎在一片一望無際的大草原上,工事都不修建,騎兵一來,只有等死的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