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方健,吳森麾下的旗手,一個年輕的旗手。
旗手整天和吳森在一起,旗是軍隊的靈魂,只要戰旗在,軍隊就在,每一個士兵望到了戰旗,心中就擁有了勇氣,擁有了唐軍鐵騎所向無敵的威風。
方健才十七歲,在他這個年齡當上旗手的很少見。
他愛憐地撫摸著懷里的戰旗……
回想當面跟隨吳森一起征戰沙場,對面是隋朝的軍隊,順著山坡依次排開。鼓曳聲停,一片死寂,只有寒風在不停地吹著,卷著細沙刮在唐軍臉上,刮在隋軍臉上,刮在不知名的意志上。
他是吳森在戰場上收養的,他不知道他爹娘是誰,吳森也說不清楚,只是敷衍他道,戰爭結束從死人堆里救出來的。至此以后,方健真把自己當成是沒爹沒娘的孩子了,還好吳森待他不錯,讓他習武,讀兵書。
在他十五歲時,吳森在唐軍花名冊上添畫了他的名字,劃歸親兵營,他無牽無掛,沖鋒陷陣,浴血奮戰,在推翻隋朝統治的一戰中,連斬隋軍十七騎,其中還有一名千戶長,吳森大悅,賞勇士頭銜,著掌戰旗。小小年紀勇猛善戰,立下大功,軍中將士自然心悅誠服、
吳森有一義女,義女玉敏與方健同年,方健和玉敏整日習武讀書,后來方健還是無可救藥的喜歡上了玉敏,玉敏她很懂得體貼他,只有她和他好,對他像親人一樣,方健也暗自發誓,這輩子非玉敏不娶。
這已經是第七戰了,血已經將戰甲染得猩紅,盔纓也被削去了一縷,腰中的戰刀也已滿了缺口,卷了鋼刃。四天沒合眼了,方健握了握戰旗,看著吳森,吳森的手在顫抖著,他知道那是累了,他真的累了,倦了。
“照顧好我爹,記住啊!”“知道了,有我在就有義父在!”方健不停的往嘴里塞蜂糕,甜絲絲的,玉敏做的就是這么讓人留戀。多吃點兒吧,到戰場就吃不到了!方健安慰自己,手不由自主地又拿了一個。“行了!”玉敏一把奪了過來,“你餓死鬼呀!回來再吃吧!”“呵呵,玉敏,我跟你說個事唄!”“哎呀!回來再說吧!趕緊走吧”玉敏推方健上馬,父親帶軍已走了好遠了。
“就一句!就一句!”“快點啦!”玉敏把耳朵湊了上去,“等我回來娶你!”
方健一路上臉色都不好。連句話也不說,一扎營倒頭就睡,十七歲的年紀哪來的心事?方健很疑惑,不過,吳森也大概猜個差不多了,這小子!唉!吳森嘆了口氣。為什么呢?憑什么呢?方健睡不著。“我不信你!”玉敏的回答到現在還在心頭隱隱作痛,那時自己是怎么撥轉馬頭,怎么趕上吳森的,這一路怎么走來的,他都無心記得,他就記得玉敏的那句話。
方健爬了起來,走到帳外,望著亮晃晃的月亮,摟著戰旗。嘆了口氣:也許我方健只屬于這沙場吧!夜色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