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掌握公司的控制權,關煌咨詢過專業人士后,設置了較為復雜的股權結構。
一共分為四個部分。
(一)AB股制度。
A股,1股1票;
B股,1股100票。
A股目前主要針對那些只有錢的投資人。
這些人主動找上門,單純為了上車,什么條件都愿意。
隨著超人公司的發展,A股會越來越多,只要挺過眼前的燒錢大戰,超人的未來一片坦途,再有投資人進來,只能拿A股了。
(二)持股平臺。
主要針對優秀職工,算是“有限合伙”的一個變種,投票權和收益權分離。
關煌作為持股平臺的普通合伙人(GP),擁有100%的投票權,以及少部分收益權。
職工作為平臺的有限合伙人(LP),擁有絕大部分收益權,但沒有投票權。
一家公司想要發展壯大,離不開員工的支持,為了留住優秀人才,激發團隊士氣,股權激勵必不可少。
(三)投票權委托。
超人崛起之后,霸氣側漏,展現王者之姿,投資人如過江之卿,絡繹不絕。
關煌對自帶資源的投資人有要求:
想投資我?
可以,先把“投票委托權協議”簽好。
以后你們的票,我幫你們投。
意思就是:你們只管分錢,但別說話。
目前這部分人占了主流,是投資人中的大多數。
在場的所有人都是這種協議。
(四)一致行動人協議。
專門為大佬們設計的。
這些人有錢有勢,不但有第(三)類人的資源,也有拒絕的風險。
怎么處理,頗為考驗創始人的平衡能力。
AB股?那是侮辱他們。
投票權委托?不簽。
當然,可以拒絕對方入場。
但是,大佬們能帶來很多資源,因為這個放棄,太可惜了。
而對于關煌來說,也不可能放棄公司的控制權。
一致行動人協議由此誕生。
投票權,你們都留著。
有問題,我們民主討論。
如果你們說得有道理,我會聽你們的。
但如果我有自己的考慮,你們必須聽我的。
表面來看,比投票權委托更民主,但也有絕對控制權。
在四層架構之下,關煌牢牢掌握著公司。
不要說眼下關煌占股超過80%,即使將來融資不斷,股份稀釋到50%以下,也能保證公司的控制權不變。
而且,隨著超人越來越大,形勢越來越好,主動權在手,A、B股只會越來越多。
“老劉,你說說,具體想怎么變?”
劉立濤笑道,“聽說咱們公司還有一致行動人協議?”
“是有這個”,關煌對于消息泄露并不驚訝。
雖然簽了“一致行動人協議”的只有個別人,但是,天下無不透風的墻,簽了協議并不代表是鐵板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