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二啊封二,你只挑好的說,怎么不說某這臉都要丟到長安城去了。”
答應女兒和石家的婚事,高仙芝并不后悔,可是他原本是打算在安西這邊操辦完婚事就算了,到時候女兒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去長安城就完事了,可如今李相卻是讓他去長安城和石家把婚事辦了。
“都護,那石堅如今是西市令,算起來也是有品秩在身,又有李相手書,誰敢笑話都護。”
封常清不以為意道,石家那是拿出了血本,兩百萬貫的彩禮,就是圣人嫁女兒,也沒這夸張,更何況石家那三千頭駱駝,對于出征小勃律那是實打實的好處,再說石家是胡人又怎么了,自家都護不也是被罵做高麗奴嗎!
高仙芝知道封常清向來最重實利,不在乎虛名,再加上他出征小勃律,以軍功謀取安西大都護之職是他最大的執念,于是他最后嘆息一聲道,“罷了罷了,我高家在長安城里算什么名門,左右也是那些世家大族眼里的高麗田舍奴罷了,比石家又能好上多少,左右便當是某這個阿耶上輩子欠了四娘的。”
封常清沒去管自家主君的自怨自艾,在他看來這純屬自尋煩惱,要知道那些世家大族自打前朝被武后整得七零八落以后,到本朝也沒有恢復過來,如今也就是掛個名頭罷了,何須在意這些所謂名士的議論和看法。
想到這兒,封常清不由有些懷念沈光,沈郎就從不在乎那些虛名,反而甚是鄙夷那些世家大族,倒是和他一樣偏激。
“封二,這趟你隨莫一道去長安吧?”
“都護,某去長安的話,那延城這邊?”
“程千里是聰明人,他不會在征討小勃律這件事上給咱使絆子的。”
高仙芝說道,他已有數年不曾前往長安,這趟入朝,他心中難免有些沒底,不把封常清帶在身邊,他始終不踏實,沈郎終究還是太年輕了,有些事沒法和他商量。
“某知道了,都護且稍待兩日,某這便將手頭的事情都安排下去。”
封常清沉聲應道,長安城啊,除了他年輕時曾經因為趕考而去過一次外,怕是有二十多年了,想到那次在長安城里受到的羞辱,封常清臉上沒有半點表情,只是拳頭死死地握緊了。
“封二,辛苦你了。”
注意到了封常清異樣的高仙芝,本想說些什么,最后卻只化作了這么一句。
“都護言重了,某先告退。”
封常清起身告退,李長史走后,都護府大大小小的雜事庶務當真全都壓在了他的身上,要是不把所有的事情都分派下去,等他從長安城回來,怕是要累得半死。
“沈郎啊沈郎,某若是有你那等魄力就好了。”
回到官署內,想到沈光在延城招募了大批能寫會算的胡商子弟前往火燒城,封常清不由自語起來,不過他也就是想想,都護府里若是征募那些胡商子弟擔任屬吏,怕是會引起非議。
三日后的清晨,天寶五載的十月二十,高仙芝在牙兵的護衛下,入朝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