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忙上忙下的諸多大學士、學士,李元璦就如大爺一樣,指揮這個,指揮那個。
反正他也不太會,看著就好。
金勝曼在一旁掩嘴輕笑,看著一眾在國子監橫行無忌的小霸王如小貓般溫順,便覺特別有意思。
程伯獻、李敬業還有李晦、李景仁、魏華、尉遲循毓這些二代三代并非一無是處的二三世祖,動手能力極強。
不過短短的一個時辰,帳篷水生火的木材都整備妥當了。
尤其是程伯獻,他打水回來的時候,還順手捎帶了一只肥大的野兔。
“商王,順手捎來的,給你打打牙祭!”
程伯獻一臉得意,那嘚瑟的神情,跟程咬金簡直是一個模字印出來的。
李元璦看著肥兔身上的鷹爪痕,對他豎起了大拇指。
這果然有錢可以為所欲為。
程伯獻這前有惡狗,后有猞猁,天上再來一只鷹,打個水都能獵到動物,簡直無敵。
李元璦也沒有全程動嘴不動手,這烤肉還是在行的。
直接用他們拾來的柴火,搭建了簡易的燒烤架,再做了一個穿兔子的木棍以及旋轉把手。
“這么麻煩,不如直接放火上烤呢!”
程伯獻有些望眼欲穿,這可是他們唯一的新鮮肉。
李元璦道:“你小子懂什么,只有這樣,才能讓兔子全身受熱均勻,味道最佳。別唧唧歪歪的,將油給我拿來。”
“哦哦!”程伯獻不敢再說,看著金黃色的兔肉,不住的咽著口水,只能從行囊里拿出肉干,先解解饞。
正想往嘴里塞,想了想,遞給了李元璦一塊。
李元璦轉手遞給金勝曼。
程伯獻呆了呆,又送上一塊。
李元璦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邊搖著把手,一邊嚼著滿是牛肉香味的肉干。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璦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極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并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殺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為耕牛是最大的勞動力,但牛老了,耕不動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許殺來吃的。
故而市面上買的牛肉不但貴,而且多是老牛,肉質并不好吃。
程伯獻遞來的肉干,明顯不是老牛肉。
程伯獻不以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時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歲,一時受不住力,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了個對穿。只好忍痛殺了,太公當時懊惱的都流淚了。”
李元璦忍不住笑出聲來。
好個意外,長矛脫手而出,將牛刺個對穿。
程伯獻一點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幾乎可以跟長孫無忌相比,誤殺幾頭牛,真不算事。
他說著將一塊牛肉塞進嘴里,然后又取出一塊,吹了一個口哨,向自己家的惡狗、猞猁丟去。
兩個家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閃而過,“喵嗚”叫了一聲。
然后身上的毛發豎立,齜牙咧嘴的盯著惡狗、猞猁。